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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10-20 00:00:00 出处:四川招考本站采编 2018-11-12 至 2018-11-15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规定,南充市顺庆区基层畜牧兽医站等18个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8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的大中专毕业生(学历、学位含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并完全符合《南充市顺庆区2018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详见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19年毕业的报考者必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并实际持有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前取得并实际持有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19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1《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两栏分别完全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执业资格证书所载专业名称应与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 6号令)、《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工作经历条件 有工作经历要求的,一律按实年(即满周年)计算,其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15日,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系指要求年限内全职(非兼职)从事与招聘岗位专业相关的专业工作经历。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详见附件1《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本次公招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顺庆区人社局或其主管部门负责的面试资格审查、考察(核)中的复核和顺庆区人社局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南充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以便了解报考者基本情况,但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3.上传相片。报考者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表》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5—20K的报考者近期免冠证件照。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报考者所传相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查,并在报考者上传相片后原则上1日内(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后一天报名的在报名结束前)及时反馈审查意见。上传相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4.确认缴费。照片审核合格的报考者须于2018年11月12日9:00—2018年11月16日18:00期间登录南充人事考试网进行确认缴费(根据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精神,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用)人员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于2018年11月12日-2018年11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到南充市考试指导中心服务大厅(南充市顺庆区玉带中路二段111号)递交减免申请和材料,经考试中心按相关程序审批通过后,退予报考者本次考务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办理本次考务费减免手续。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5、开考比例。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文件要求,结合南充市顺庆区事业单位实际,公共科目笔试开考比例(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人才紧缺达不到3:1的公招岗位,经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放宽到2:1)。 6、岗位调整。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报经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整(减)或取消情况,于2018 年11月23日24:00前在南充人事考试网上向社会公布。取消岗位的报考者通过网络缴纳费用的,通过互联网自动退回到缴费报考者报名时缴费的银行卡帐户。 7、打印报考信息表。上传相片合格及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在报名期间应及时登录南充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2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8、打印准考证。上传相片合格及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凭报名时的身份证号、姓名,于2018年12月3日9:00至2018年12月9日12:00前登录南充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在打印准考证前,报考者必须在网上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及其他证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未按要求签订诚信承诺书,以及相关参考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笔试总成绩=《综合知识》(或《卫生公共基础》)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所有成绩的计算均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综合知识》笔试(或《卫生公共基础》笔试)。笔试采用集中闭卷考试方式,笔试卷面满分均为100分。 2、笔试范围 《综合知识》笔试的考试范围详见《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复习大纲》(请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sc.hrss.gov.cn/)、四川人事考试网查阅或下载,不指定教材)。《卫生公共基础》笔试考试范围详见《四川省省属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公共科目 笔试大纲(试行)》(川人社办发〔2014〕75号,可在网上下载),不指定教材。 3、笔试时间。《综合知识》和《卫生公共基础》笔试定于2018年12月9日举行(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缺考任一科笔试科目或任一科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5、政策性加分。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符合《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川委发〔2011〕1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规定的退役士兵,按规定加分。 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15日,具体加分计算办法详见本公告第五条中的考试成绩计算公式。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三支一扶”计划为县<市、区>人社局,教师特岗计划为县<市、区>教育局、大学生村(社区)干部为县<市、区>组织部)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等材料原件及加盖鲜章的复印件。成都市“三支一扶”计划项目自愿者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加盖四川省“三支一扶”计划协调管理办公室公章的服务证书。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二)面试 1、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面试主要范围。详见附件3《南充市顺庆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方式及主要范围一览表》 3、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 4、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区属事业单位面试资格审查由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面试资格审查由顺庆区卫计局负责,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于面试前5天在顺庆区人民政府网站(www.shunqing.gov.cn)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获得面试入围审查资格的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1)《报考信息表》1份(请报考者报名成功时在南充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并另备2张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1 份; (3)有效的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其中,尚未领取到毕业证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专业、学历、毕业时间等情况的证明原件。 (4)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5)《综合知识》(或《卫生公共基础》)笔试《准考证》原件(面试时仍须携带)。 5、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不合格而又无人可递补或因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仍视为有效比例,面试正常进行。 所有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6、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三)考试成绩公布 各科考试工作结束后,于最后一科考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顺庆区人民政府网站(www.shunqing.gov.cn)上公告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加分、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排名。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综合知识》(或《卫生公共基础》)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综合知识》(或《卫生公共基础》)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采用加试(面试)办法,按加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下同。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于体检前3天在顺庆区人民政府网站(www.shunqing.gov.cn)公告,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上网查阅。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须到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体检递补人员出现成绩并列,则采用本条第(一)款的办法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考察 顺庆区人社局或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顺庆区人民政府网站(www.shunqing.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报考单位、报考岗位、考试总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人员由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进行审核确认,通过审核确认的拟聘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顺庆区基层畜牧兽医站畜牧兽医、顺庆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内科、中医岗位和乡镇卫生院护理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高低进行选岗,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选岗。 拟聘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半月内到单位报到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不在规定时间内报到视为放弃。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人员因弃权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予递补。 十、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等违反考风考纪的人员一经查实,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特别提示 1、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培养高素质产业大军的意见》(川委办〔2017〕29号)精神,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可分别比照高级工程师、工程师、助理工程师参加本次报名考试。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比照全日制大专、本科学历参加本次报名考试。 2、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顺庆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自负 3、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十二、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8-85141851 公告、政策咨询电话: 0817-2268828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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