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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5-21 09:23:36 出处:四川招考本站采编 2018-05-21 至 2018-05-25
我办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社会工作者2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人员以公开招考的方式进行选聘。
二、选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3年5月20日至2000年5月20日间出生);
5.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和熟悉办公软件使用、愿意从事社区工作、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以下情况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近三年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曾通过西区社区换届选举进入社区“两委”工作或递补进入社区“两委”工作后被辞退未满5年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三、选聘程序和时间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社区社会工作者,按照发布公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公示等程序实施。
(一)发布公告
通过西区公众信息网发布选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5月21日—5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攀枝花市西区清香坪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
3.现场报名:报考人员本人或委托他人(书面委托书,本人签字)到现场进行报名。
(1)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填写《西区社区社会工作者选聘登记表》2份(见附件),张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照。
(2)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应与考试时出示的身份证一致(不含过期身份证,临时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三)现场资格审查
报名现场对报考人员情况进行审查,对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准予参加考试。如报考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四)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于2018年5月28日下午3:00-6:00到清香坪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领取准考证。准考证由报考人员本人或委托他人(书面委托书,本人签字)到现场领取。逾期没有领取准考证的视为放弃考试。
(五)考试
考试方式主要是笔试。笔试具体地点及时间安排详见准考证。
(六)公布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笔试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体检人员。笔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西区公众信息网上公布。
(七)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需要出具二级医院体检证明,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若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八)公示
体检合格的拟聘对象,经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在公示前由于拟聘对象放弃等原因造成职位空缺,可依次递补。
四、待遇标准
按照《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村(社区)干部基本报酬及党员教育培训经费的通知》(攀西府办函〔2016〕27号)文件要求执行基本报酬补助标准。
五、人员管理
社会工作者每三年集中调整一次,由街道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一年一聘。新一届社区社会工作者产生后,上届社区社会工作者聘用关系自动解除。聘期内,由街道严格按照《攀枝花市西区城乡社区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攀西委组〔2013〕58号)对社区社会工作者实施日常管理。
社区社会工作者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终止和解除聘用合同:不符合聘用条件,但通过弄虚作假被聘用的;3个月内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不遵守本社区居民自治章程、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不认真履行聘用协议,年度考核结果没有达到称职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解除聘用的程序为:街道按《攀枝花市西区城乡社区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攀西委组〔2013〕58号)依法解除聘用关系,报区民政局备案。
在聘用期内,不愿或不能继续担任社区社会工作者的,社区社会工作者本人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告知街道,街道自收到告知之日起聘用合同解除,聘用关系终止,15日内报区民政局备案。
六、纪律与监督
为维护遴选工作秩序,所有参与此项工作的人员要高度重视,严格程序,规范操作,严肃纪律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弄虚作假、泄密等行为,一经查实,将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西区清香坪街道(0812)388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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