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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下半年泸州市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递补体检工作有关事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8-05-23 18:45:36 出处:四川招考本站采编

按照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泸州市公安局、泸州市公务员局《关于2017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规定,现将关于2017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递补体检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政审结果及名额缺额
按照《公告》的相关规定,泸州市公安局按程序对拟录用考生进行了考察、公示,在考察环节中,出现了缺额,具体情况为:
(一)执法勤务(一)职位(职位编码26040093):1名考生考察不合格,缺额1名;
(二)执法勤务(二)职位(职位编码26040094):1名考生提出申请自愿放弃本次招警录用资格,缺额1名。
二、进入递补体检人员名单
根据《公告》中“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经招录单位或县区申请,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在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一次”之规定,递补执法勤务(一)、(二)职位中的2名考生进入体检环节,名单详见附件。进入体检的考生须体能测评合格,且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市本次公招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65.31分)。
三、领取递补体检通知书
进入递补体检的考生须于2018年5月30日(星期三)15时至18时持本人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一寸免冠半身彩色近照1张(背面写上姓名),到市公安局后楼政治部人事科305办公室领取体检通知书。
四、递补体检集中时间、地点
参加递补体检的考生须于2018年5月31日(星期四)上午9:00前到泸州公安局一楼大厅集中前往医院参加体检。
五、递补体检注意事项
(一)参检考生应按体检通知书要求,凭体检通知书、本人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报到,集中编队参加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报到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责任自负。
(二)参检考生不得携带移动电话、电子记事本类、mp3等通讯设备进入体检医院,已带的要按工作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统一存放到指定位置,不得自行带至体检医院。
(三)在体检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和隐瞒自己的真实病史。参检考生要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得擅自行动。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自己姓名等身份信息。
(四)体检前一天参检考生应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早晨须空腹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包括饮水、服药等)8-12小时。
(五)参检考生准备体检费500元,由体检医院按实收取。

附件:2017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递补体检人员名单

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泸州市公安局 泸州市公务员局
2018年5月23日

2017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递补体检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性别
职位编码
招考机关
报考职位
体能测评结果
分数
排名
1
吴缙
26040093
江阳区分局
执法勤务(一)
合格
66.69
3
2
张星
26040094
江阳区分局
执法勤务(二)
合格
75.21
2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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