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启教育信息网
TOP
15308239313
×

当前位置:首页 > 公务员 > 眉山市2018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 工作资格复审、面试和体检有关事宜的公告

眉山市2018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 工作资格复审、面试和体检有关事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8-05-28 20:43:35 出处:四川招考本站采编

根据《四川省2018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公告的有关要求,现就入围眉山市2018年度选调职位考生资格复审、面试和体检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对象

眉山市职位已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和递补人员。已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和调剂递补后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四川优秀大学生选调网公告。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1864日(星期一)9:30-11:3014:30-17:30

地点:眉山市委党校306教室(东坡区文安路东二段)

(三)资格复审要求

考生需按《四川省2018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公告》中资格复审要求携带的有关证明材料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资料不齐、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者取消面试资格,不再递补。 考生本人必须亲自到场参加资格复审。

1.应届大学毕业生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1)高校院(系)党总支、高校党委组织部(就业主管部门)审核签字盖章的《四川省2018年度选调生报名推荐登记表》一式3份(登录网上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打印)。

2)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笔试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

3由学校、院(系)出具的考生所学专业的专业代码证明材料,并加盖校党委组织部或院(系)党总支印章。

4)已加入中国共产党(含中共预备党员)的考生,需出具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证明材料原件,注明入党时间,并加盖校党委组织部或院(系)党总支印章。

5)获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校级及以上 “优秀学生干部”、校级及以上“优秀团干部”、校级及以上“青马工程”培养对象、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省级“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获国家奖学金的考生和获省级“优秀毕业生”、省级“青马工程”培养对象、校级及以上“优秀共产党员”,不限专业报考的考生,须提供奖励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

6担任班长及以上学生干部一学年以上[含班级(团支部、党支部)班长(书记),校、院系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中层副职及以上,校、院系协会(社团)副职及以上]的考生和担任校、院系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正副职一学年以上的不限专业报考的考生,须提供学校、院(系)出具的证明材料、聘书原件及复印1(证明材料需注明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担任学校、院系或班级学生干部具体职务,并加盖校党委组织部或院(系)党总支印章)。

7)近期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2张。

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1服务地所在县(区)项目主管部门、服务地所在县(区)委组织部审核签章的《四川省2018年度选调生报名推荐登记表》一式3份(登录网上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打印)。

2)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需出具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证明材料原件,注明入党时间,并加盖县(区)委组织部印章。

4服务地所在县(区)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1份。证明材料需注明从事服务基层项目工作的具体起止时间、是否在20171231日前服务期满、考核是否合格、担任建制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村(居)委会主任的时间等内容。证明材料需同时加盖服务地所在县(区)项目主管部门和县(区)委组织部印章。

5)近期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2张。

二、面试

(一)面试时间:201869(星期六)

(二)请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三、体检

(一)体检时间:由市委组织部另行通知。

(二)面试结束后,市委组织部将及时电话通知进入体检的考生。请考生随时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的,请及时告知。如因无法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进入体检的考生请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学校和考生本人已签章的就业协议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检。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有近视的考生需佩戴眼镜,以便检查。有听力障碍的考生自行配备适合的助听装置。应避免穿戴有金属饰品及印花的衣物。体检当日请务必按要求完成所有体检项目,漏项则视为自动放弃。

四、其他有关事项

(一)考生要提前安排好自己的行程,确保能按时参加资格复审。

(二)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录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考生资格不符即取消资格。考生或推荐单位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则取消录用资格,并视情况进行通报处理或责任追究。

本公告由眉山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科负责解释。

联系人:郭瑞,联系电话:02838168059

请各位考生见此公告后与公务员科联系确认。

来源:本站采编
返回

相关资讯

暂无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