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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2018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资格复审、面试安排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8-05-31 19:16:58 出处:四川招考本站采编

根据《四川省2018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公告》和有关要求,现将成都市2018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资格复审、面试安排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请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本人携带相关资料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省委组织部《四川省2018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已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公告》(网址http://xds.gcdr.gov.cn)。


(一)资格复审时间:2018年6月7日9:30—12:00。


(二)资格复审地点:成都高新区蜀锦路68号市政府机关第四办公区A座105会议室。


(三)资格复审相关资料


1.推荐单位审核签章的《四川省2018年度选调生报名推荐登记表》一式三份(登陆网上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打印,贴上照片);


2.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其它资料


(1)应届大学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党员证明、担任学生干部证明和表彰奖励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


党员证明材料要求:已加入中国共产党(含中共预备党员)的考生,需出具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证明材料原件,注明入党时间,并加盖高校党委组织部或院(系)党总支印章。


担任学生干部证明材料要求:担任班长及以上学生干部一学年以上(含班级〈团支部、党支部〉班长〈书记〉,校、院系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中层副职及以上,校、院系协会〈社团〉副职及以上)的考生,需出具学生干部证明材料原件1份,注明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担任学生干部以及职务(担任班级班长、团支部、党支部书记的须注明具体职务;在校、院系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任职的除注明具体职务外,还须注明该职务为中层副职及以上;在校、院系协会、社团等任职的除注明具体职务外,还须注明该职务为副职及以上),并加盖高校党委组织部或院(系)党总支印章。


(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需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党员证明、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等资料。


党员证明材料要求:加入中国共产党(含中共预备党员)证明材料原件,注明入党时间,并加盖服务地所在乡镇及区(市)县委组织部印章。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材料要求:服务地所在区(市)县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证明材料需注明从事服务项目工作的具体起止时间、是否在2017年12月31日前服务期满、考核是否合格、担任建制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村(居)委会主任的时间等内容。证明材料需同时加盖服务地所在区(市)县项目主管部门和区(市)县委组织部印章。


(四)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未在指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


二、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2018年6月9日9:00开始。


(二)面试地点:成都职业技术学院青羊校区(成都市青羊区大石西路56号)。


(三)面试注意事项


面试考生请务必于6月9日8:00前凭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笔试准考证原件到指定候考室候考,过时后果自负。


三、其它事项


所有考生请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如因无法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联系电话:61886092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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