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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6-11 19:43:46 出处:四川招考本站采编 2018-06-12 至 2018-06-15
屏山县宜江水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于2014年12月成立,属国有独资企业,因业务发展需要,特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方式,通过笔试、政审程序择优聘用。
二、报考要求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40周岁及以下(1978年6月10日以后出生),具有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
3.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4.身体健康,吃苦耐劳,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适应长期加班。
5.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工程管理能力,能熟练使用电脑办公软件。
6.长期从事相关岗位工作年限不低于1年(需出具相关证明)。
7.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名额
工程管理岗位共1名。
四、专业要求
具有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建造师证书或中级职称优先考虑。
五、报名要求和考试时间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需携带资料。符合条件的人员自行下载报名登记表填写,并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个人简历2份,长期从事相关工作1年以上证明,工程二级建造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经审查合格后,发给准考证。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8年6月12日- 15日上午8:30-中午12:00,下午14:30-17:50。
地点:屏山县水务局5楼(县档案局旁)。
(三)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8年6月21日下午14:30-17:50。
地点:屏山县水务局5楼(县档案局旁)。
(四)笔试时间、地点。
时间:2018年6月22日;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时间、地点。
另行通知。
六、考试
(一)笔试为综合能力测试,主要包括:时事政治、法律、建筑工程管理等常识。
(二)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考生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1:3的比例进入面试(如报名不足三人则全部进入面试,如报名仅有1人,可根据公司面试情况确定是否录取);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
七、体检、考核、递补及公示
(一)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聘用名额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较高的进入体检。
2.体检要求。
(1)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录用标准执行。
(3)未按规定时间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4)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二)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
(三)递补。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
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有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通过公示确认的人员即取得聘用资格,聘用合同签订前,聘用人员须将个人档案移交至公司保管。
九、服务年限
受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在签订劳动合同书的同时需签定最低服务年限的承诺书,若未到达最低服务年限离开公司的,按其每年1.8万元测算缴纳违约金,否则不予退还个人档案。
十、工资待遇
(一)试用期。不超过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正式聘用合同。
(二)工资。按照公司现有在职员工薪酬待遇执行,试用期工资按合同工资额的80%支付;正式聘用后,公司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为其缴纳“五险一金”。
本公告由屏山县宜江水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联系人:姜先生,联系电话:0831-5726670。
附件:报名登记表
屏山县宜江水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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