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堂县公证处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设立,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根据本单位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编外(聘用)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资格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证处的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吃苦耐劳精神,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和服务意识。
3.年龄在22-40周岁之间,身体健康,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4.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法学类优先)或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
5.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文字写作能力,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和办公自动化设备。
6.能满足聘用岗位的基本需求和其他任职条件。
三、工作职责及工作地点
(一)工作职责
1.协助公证员接待当事人,审查公证资料,打印公证文书等事务性工作。
2.协助公证员指导当事人办理公证,调查取证,整理档案、卷宗等工作。
3.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工作地点
本次招聘人员其中2名在金堂县淮州新城政务服务中心(金堂县淮口镇)工作。2名在金堂县公证处(金堂县赵镇)工作。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请持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原件、本人近期免冠同版彩色一寸照片2张到我处报名,并填写报名表。
2.报名时间:2018年7月10日至2018年7月25日止。
3.报名地点:金堂县赵镇复兴街305号4楼办公室
4.联系电话:84981582、84981708
报考人员须如实、准确填写《报名登记表》各项内容。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如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的,取消报考者报名、考试成绩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初审确认
报名登记表填写后,现场验查报名人员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并交复印件各两份。
(三)考试
考试安排为笔试,面试,考试内容为测评适应招聘岗位要求所必须的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和工作技能,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聘用及报到
1.确定拟聘用人员:笔试、面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网站进行公示;
2.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自理)。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考试成绩依次替补,进行体检;
3.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聘用
经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合格者,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金堂县公证处工作。聘用人员不具有行政职务。采用1年1聘,试用期为1个月,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需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六、辞退、辞职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金堂县公证处有权予以解除劳务合同:
1.对违反纪律、不服领导、玩忽职守、收受礼物、造成一定损失和重大责任事故的,在追究责任给予处罚的同时,一律予以辞退。
2.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工作要求的;在工作期间不能胜任工作或经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违反廉政规定,收受当事人及其委托人的财物;
4.不服从领导工作安排,对工作造成一定不良后果;
5.不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影响极坏;
6.在社会上有不当的言行,造成严重影响的;
7.违法犯罪的;
8.因自身疾病原因不能胜任工作;
9.因政策原因导致必须部分或全部清退本次聘用人员的;
10.具有其他应予以退回的情形。
(二)辞职
1.应聘人员的辞职,应当提前一个月向金堂县公证处提出书面申请,金堂县公证处在一周内予以答复;答复之前,申请人不得擅离职守。
2.同意辞职的,由金堂县公证处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通知送达之日即为辞职之日。
七、工资待遇
基本工资+提成(年收入普遍达5万以上)。单位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购买社保、签订劳动合同,其它相关事项以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为准。同时,在公证处服务满两年,符合公证员任职条件,政治、业务素质过硬的,可推荐担任公证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