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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8-10 20:55:16 出处:四川招考本站采编
促进彭州市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根据市委、市政府补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地市级及以上特级教师3名,引进在职成熟型教师6名。现将本次引进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数量及学科
拟引进地市级及以上特级教师3名,学科不限。
拟引进6名在职成熟型教师,其中小学语文教师2名,初中物理教师1名,中小学体育教师1名,高中历史教师1名,高中数学教师1名。
二、应聘条件和要求
(一)政治思想及业务要求
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教师职业道德,有扎实的教育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学原则和方法,有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教育教学效果良好。
(二)学历、职称以及年龄要求
1、地市级及以上特级教师:年龄原则上在45周岁及以下(1972年8月31日后出生)。身心健康,能胜任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
2、在职成熟型教师:
年龄要求1972年8月31日后出生;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报考高中或初中学科的教师须具备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并一直从事初中或高中所报学科的教学工作);具有5年及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可不受工作年限限制);取得中小学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
省(或市)名师工作室成员、曾获区(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优秀教师、师德标兵等荣誉称号或所报学科赛课(技能大赛)中获得区(县)级一等奖及以上奖项者,职称可放宽至初级职称,但需至少取得初级职称3年及以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可不受年限限制,时间截止为报名截止日)。
(三)身份要求
引进的在职成熟型教师必须是彭州市外在编在职教师。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
1.特级教师报名时间:2018年8月7日至12月20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在职成熟型教师报名时间:2018年 8月7日至8月10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2.报名方式:
邮件报名:报名人员需填写《2018年彭州市引进外地优秀教师报名表》,填写后与相关证件(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毕业证书、教师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相关获奖证书、论著)的扫描件、主要业绩材料和800字左右教学情况简介等一并以电子邮件形式在规定时间内发送到指定邮箱(pzjyzgk@163.com)。联系人:山老师,电话028—83708448。
现场报名:本人可直接到彭州市教育局人事科报名。报名时应填写《2018年彭州市引进外地优秀教师报名表》,以及相关证件(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毕业证书、教师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相关获奖证书、论著)的原件和复印件、主要业绩材料和800字左右教学情况简介,所交材料请按顺序装订成册。报名地点:彭州市天彭镇安仁西街65号,联系人:罗老师、山老师,联系电话:028-83708448。
(二)考核程序
1.资格审查。彭州市教育局组织各学科专家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进入业务考核人员,进入业务考核人员由教育局以电话或短信方式直接通知。
2.现场验证。经确认进入业务考核的人员,按照彭州市教育局电话或短信通知时间到教育局人事科进行现场验证。现场验证时持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教师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原件,各类荣誉证书原件及论文、论著发表刊物的原件(或出版社的用稿证明原件),近期二吋免冠照片1张。验证确认后领取面试通知书,进入业务考核。
3.业务考核。业务考核由试讲和现场答辩两部分组成。业务考核不能形成竞争的考核招聘岗位(即实际参考人数小于或等于考核招聘人数的岗位),其考核成绩须不低于60分,否则,不得进入考核招聘的下一环节。考评小组将根据考核成绩,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考核成绩在面试后的2个工作日内在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engzhou.gov.cn/)公布。
(三)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由主考机关通知并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规定执行。体检安排在公布考核成绩时一并告知。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业务考核人员考核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一次。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主考机关确定进入考察人员范围,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关于我市2004年考录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体检、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本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业务考核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一次。
拟聘用人员在彭州市政府门户网站www.pengzhou.gov.cn进行公示。
四、聘用及待遇
1.引进的教师纳入事业编制管理,纳入市财政供给。
2.与彭州市教育局教育人才管理服务中心签订聘用合同,由教育人才管理服务中心派遣到学校具体工作岗位工作。
3.岗位聘用、工资福利待遇按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4.符合中共彭州市委、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彭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2016年修订)的通知(彭委发〔2017〕4号)文件规定的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享受引进人才的激励政策。详情请登陆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engzhou.gov.cn/)。
5.引进的教师,在彭州市教育系统服务未满五年不得申请调动。
五、纪律和监督
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此项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监督举报: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室,028-83887233)
六、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引进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2.未按规定时间参与现场验证和业务考核者,视为自动放弃。
3.特别提示:请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务必保持通讯畅通,以便联络。
七、本公告解释权归彭州市教育局、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有。
政策咨询电话: 028-83708448(彭州市教育局人事科)
彭州市教育局
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8 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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