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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蒲江县公开招聘1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8-04-09 18:11:58 出处:四川人事信息考试网 2018-04-16 至 2018-04-26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1649号)规定及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蒲江县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3名,其中,拟面向在蒲江县服务期满的大学生志愿者或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工作人员共10名。本次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2018731日前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8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18731日之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原件校验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187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聘用,责任由本人自负。20188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4.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5.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6.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须征得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

(二)报考面向在蒲江县服务期满的大学生志愿者或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蒲江县服务期满的大学生志愿者

1)成都市组织选派到蒲江县服务的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一村(涉农社区)两名大学生计划农村中小学特设教师岗位计划乡(镇)公立卫生院大学生支医计划大学生服务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计划志愿者,团中央选派到蒲江服务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

2)志愿服务期满(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18415日)且经蒲江县项目管理部门考核合格。

3)截止报名开始前(2018415日)尚未享受优惠政策被国家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

2.退役大学生士兵

1)入伍前取得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退役士兵或入伍前为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在校生,且在服役期间或退役后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退役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须于20187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

2)截止报名开始前(2018415日)尚未享受优惠政策被国家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截止时间2018415)

6.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方式,不设现场报名。

报名网址: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www.cdpta.gov.cn)。

(二)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201841609004261700

资格审查:201841609004271200

网上缴费:201841609004271700

准考证打印:2018510日至512日。

笔试时间:2018512日。

(三)报名程序

1.网上注册。

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应聘人员可直接登录报名,填报职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210KB之间。报考人员可下载并使用自动审核程序处理后上传照片,系统会自动审核照片。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通过资格初审和缴纳报名费。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将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2.填报信息。

上传照片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后应如实、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应聘人员修改后,在报名截止前可重新提交。报名截止后,将不能报名和再提交,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由蒲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进行网上初审。应聘人员提交《应聘资格审查表》后的1-2个工作日,登陆成都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4.确定缴费。

1)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收费50元)。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将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除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

2)申请免缴考务费的应聘人员,请先进行网上缴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相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材料,于2018510日前的工作日内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2楼)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办理者,不再免考务费。

5.打印准考证。

应聘人员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应及时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应聘资格审查表》3份,供面试原件校验时使用,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报名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原则上限报一个招聘岗位。重复报名且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只能参加一个岗位的考试,其余报考的岗位均为缺考。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资格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考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网上打印准考证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不低于1∶3,确属特殊岗位或紧缺专业的,经蒲江县招聘事业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放宽到1:2;未达上述比例的岗位,相应调减招聘岗位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于201853日在蒲江县公众信息网(www.pujiang.gov.cn)公布。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人员,成都人事考试网将于510日前通过网络平台退还笔试考务费到其支付账号。

六、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本次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

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含加分)和面试成绩以5:5的比例计入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折合成绩+政策性加分)×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能力素质》两科。

笔试折合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综合能力素质》×50%,各科目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18512日上午(星期六)。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2.政策加分:经组织选派服务期满(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18415日)的大学生志愿者、服役期满(服役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18415日)的大学生退役士兵,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成绩(所考笔试科目按比例折合后)的加分政策。

①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大学生志愿者,须提供《应聘资格审查表》、《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所在地县级及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内容包括确为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服务的年限、经考核合格)、相关考核材料、服务协议以及服务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截止报名开始前(2018415日)已被国家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还须提供录(聘)用单位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人社部门出具的未享受优惠政策被国家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证明。

②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应聘资格审查表》、《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毕业证书、《退役证》以及团以上奖励证书(证明)。截止报名开始前(2018415日)已被蒲江县以外国家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还须提供录(聘)用单位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人社部门出具的未享受优惠政策被国家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证明。

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待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在201852日至59日的工作日(时间:0900-12001300-1700),将相关加分材料交蒲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与事业人员管理科(地址:蒲江县鹤山街道工业南路16号,电话:028-88550355)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材料不齐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报考面向在蒲江县服务期满的大学生志愿者或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不再享受政策性加分;报考其它岗位已按规定享受过优惠政策被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政策性加分。

特别提示:证明材料上的姓名、身份证号必须与应聘人员报名时使用的姓名、身份证号完全一致,否则不予办理加分手续,服务证书中明确的服务起止期限与服务地县(市)区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时间不一致的,均以服务证书中明确的服务起止日期为准。服务证书中未明确起始时间的,以服务证书签订落款时间为准。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加分情况和进入面试核对校验原件人员名单,将于笔试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左右通过蒲江县公众信息网(www.pujiang.gov.cn)公布,请考生自行留意。进入面试核对校验原件人员按面试开考比例和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核对校验原件。

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应聘人员,视作自动放弃,取消应聘资格。

4.查分申请: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中的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

(二)面试及核对校验原件

1.核对校验时间:见面试成绩公告。

2.核对校验地点:蒲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与事业人员管理科(蒲江县鹤山街道工业南路16号,联系电话:88550355)。

3.核对校验时须提供的材料:

①本人《准考证》;

②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③《应聘资格审查表》;

④报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件(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执外国文凭者,须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学历、学位证明原件)

⑤近期同底版1寸免冠彩色证件类照片2张;

⑥报考面向在蒲江县服务期满的大学生志愿者或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大学生志愿者须提供服务所在区(市)县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材料(内容包括确为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经考核合格)、服务协议、相关考核材料以及服务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退役证、大学毕业证。截止报名开始前(2018415日)已被国家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还须提供录(聘)用单位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人社部门出具的未通过政策性加分或定向招录(聘)被国家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证明。

⑦报考蒲江县西来规划管理所(岗位代码01017)的应聘人员,须同时提供服务所在区(市)县规划管理部门出具的材料(内容包括乡村规划师姓名、身份证号、担任乡村规划师的具体时间、担任乡村规划师期间年度考核结果)、担任乡村规划师的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区(市)县规划管理部门代其缴纳社保的明细。

⑧报考蒲江县广播电视台(岗位代码01024)的应聘人员,须同时提供成都市县级及以上电视台与其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代其缴纳社保的明细作为在成都市县级及以上电视台从事一线新闻工作一年以上的依据,材料不齐者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⑨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应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核对校验原件合格者现场缴纳80元考务费后领取《面试通知书》。核对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核对校验而产生的岗位空额,按各岗位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开考比例: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岗位人数。无法调减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办理。

4.总成绩公布:面试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通过蒲江县公众信息网人社局子网站公布。进入蒲江公众信息网首页(www.pujiang.gov.cn)点击“政府及相关单位网站-人社局”查询。

七、体检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按照《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

体检由蒲江县招聘事业人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的三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蒲江县招聘事业人员领导小组到指定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我市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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