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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乐山市市中区公招公务员(参公人员)考察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06 17:41:42 出处:四川招考本站采编

乐山市市中区2018年公招公务员(参公人员)考察工作通知

各考生:

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乐山市公务员局《关于2018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的公告》要求,现将市中区考察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察内容

考察主要对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全面考察,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二、考察对象(详见附件1)

三、考察工作要求

1.考察表填写工作。请考生到“乐山人才服务网”下载《乐山市市中区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考察表》(附件2)和仔细阅读考察表填表说明后,再填写表格。考察表请全部填写电子版,考生填写好后先传我局干部股检查后(邮箱:106049941@QQ.com),再用A4纸打印正反面一式两份(即两张)办理相关手续。

2.个人档案调取工作。请考生在9月6日至9月11日期间到区人社局干部股办理调档手续(联系电话:0833-2131732)。

3.直系亲属证明。请考生到本人和直系亲属户籍所在地的居委会、村委会开具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证明材料,证明考察政审表中家庭成员的真实性和家庭成员有无违法乱纪等情况。(1份加盖鲜章)。

4.考察表原件、本人及直系亲属证明材料原件请考生务必于9月12日前交到区人社局干部股712号(地址:乐山市中区马铺路123号,乐山市检察院斜对面)。

四、其他要求

1.考察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应保持整洁,不得有明显褶皱和污渍,不得用传真件或复印件,不得有涂改。

2.考察材料可由考生本人交,也可委托他人交表。

3.若有特殊情况,可另附相关材料说明。

4.请各考生于规定时间按要求交表,逾期未交责任由考生承担。

5.所有考察材料及证明材料请用A4纸。

附件:1.附件1:乐山市2018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体检合格进入考察人员名单(市中区).xls

2.附件2:乐山市市中区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考察表.xls

乐山市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9月6日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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