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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2018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发布时间:2018-09-19 19:07:34 出处:四川招考本站采编 2018-09-25 至 2018-10-31

广 元 市 教 育 局

关于开展2018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

公 告

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实施细则》《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衔接办法》等有关规定和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安排部署,现将我市2018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与受理机构

(一)认定范围。户籍或工作单位(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聘用合同并由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或就读学校(全日制高、中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在广元市行政辖区内,具有《教师法》规定合格学历且热爱教师职业的人员。

(二)受理机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高校教师资格由四川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负责认定。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二)学历条件。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资格种类相应合格学历。

(三)基本素质条件。按照《四川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如下:

1.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2.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申请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3.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精神病、传染病史,体检合格。

三、教师资格的申请

(一)网上报名。申请人于9月25日—10月31日(7:30-23:30)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或“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注册,按操作流程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并查看体检、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申请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注意该县区认定机构网报截止时间。

(二)体检要求。申请高级中学与中等职业学校及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应在规定网报时间内到广元市第一人民医院(申报人员也可自行就近选择二级乙等及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申请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详见该县区认定机构体检要求。

(三)所需材料。申请人按资格认定权限在规定时间内到市、县区教育(教科)局窗口或其他指定地点进行材料审验和信息确认(时间、地点公布在网上报名的“注意事项”里)。现场确认时必须携带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网报成功后使用A3纸自行下载、规范打印,并贴好照片);

2.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3.学历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4.《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1份,请在广元教育网“政务公开”栏目下“办事服务”菜单内下载;

5.《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6.《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1份(由申请人人事档案所在部门出具,在职教师可由所在学校出具),请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或广元教育网“政务公开”栏目下“办事服务”菜单内下载;

7.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

8.师范教育类专业申请者,现场确认还应带上以下材料:

①《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课程毕业成绩单》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②《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9.非师范教育类专业申请者,现场确认还须提交《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自考合格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1份。

10.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者,现场确认还须提交“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11.取得《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须现场审验提交《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1份,免交以上第8、9项材料。

12.2018年春季申请教师资格,材料审验合格未参加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或测试不合格人员只需上述第1、4、6、7项材料。

四、现场确认时间与地点

(一)市教育局现场确认时间与地点。市教育局现场确认地点:市政务服务中心(万源新区B区三楼)教育局窗口;时间:2018年10月8日—11月6日(周一至周四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5:30)。

(二)县区教育(教科)局现场确认时间与地点。县区负责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现场确认时间与地点,详见各认定机构工作公告。

五、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一)测试对象。申请参加2018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并按规定缴纳资格测试费的人员。

以下两类人员不参加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1.取得《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员;

2.已参加教育教学实习,并能够提供与申请认定学科、学段一致的《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的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申请人员(该实习鉴定表须从个人档案中复印,复印件加盖档案保管机构公章)。

(二)考试时间与地点。1.市教育局认定资格种类人员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时间为2018年11月24日,考试科目、试题、地点和要求另行公布。

2.县区认定资格种类人员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考试时间在2018年11月3日—12月10日之间,由各认定机构自行确定,考点设置及考试时间详见各认定机构工作公告。

市教育局咨询电话:0839-5572123。

附件:教师资格认定系列用表

广元市教育局

2018年9月18日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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