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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4-10 22:13:01 出处:四川人事信息考试网 2018-04-17 至 2018-04-23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16〕49号)规定及卫计事业单位发展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成都市温江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计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共57名。本次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2018年7月31日前毕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8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18年7月31日之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其他人员必须在原件校验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的专业认证。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18年4月17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的专业认证。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关证书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技能。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相关要求。
3、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4、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截止时间2018年4月17日)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
四、资格审查及报名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 2018年4月17日09:00至4月23日17:00。
现场报名(岗位代码:03001—03010): 2018年4月17日09:00至4月23日17:00。
网上资格审查: 2018年4月17日09:00至4月24日12:00。
网上缴费: 2018年4月17日09:00至4月24日17:00。
准考证打印:2018年5月10日至5月12日。
笔试时间:2018年5月12日。
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报考03011—03048岗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限内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cdpta.gov.cn)进行注册报名。
2.现场报名:考核引进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岗位(岗位代码:03001—03010)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现场报名地址:成都市温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成都市温江区温泉大道二段503号214室)
现场报名须持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两张近期一寸免冠彩照和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各类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合格后现场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2分,并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
网上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及《2018年成都市温江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计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等信息。
1.报名注册。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应聘人员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应聘人员可下载并使用自动审核程序处理后上传照片,系统会自动审核照片。不按规定上传照片或照片模糊不清者,将无法通过资格初审和缴纳笔试考务费。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将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2.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后须如实、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信息填写必须真实完整准确,特别是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相关的信息不得漏填错填。应聘人员符合条件规定的,应在“个人简历”或“有何特长”栏中注明具备岗位所要求的相应条件。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应聘人员修改后,在报名截止前可重新提交。报名截止后,将不能报名和再提交,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行承担。
3.资格审查。本次考试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应于提交《应聘资格审查表》后的1—2个工作日内,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应聘人员如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名、考试或聘用的,取消应聘人员的报名、考试成绩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4.确认缴费。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及时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收费50元,2科共缴费100元。免笔试的岗位不缴纳笔试考务费。缴费截止时间:2018年4月24日17:00。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将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除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
申请免缴考务费的应聘人员,请先进行网上缴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应聘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应聘人员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相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材料,于2018年5月11日前的工作日内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号2楼)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办理者,不再免考务费。
5.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成功并缴纳笔试考务费后,应聘人员应及时通过成都人事考试网打印《应聘资格审查表》2份以备原件校验时使用。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凭报名时注册的真实姓名和身份证号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免笔试岗位不打印准考证。
(四)报名要求:
1、请务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招聘单位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应聘资格审查表》必须如实、详细、准确填写,否则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
2、每位应聘人员原则上限报一个招聘岗位。重复报名且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只能参加一个岗位的考试,其余报考的岗位均为缺考。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网络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
3、应聘人员网上打印准考证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成都市温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若因本人填报电话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本人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开考比例
除03001、03002、03003、03004、03005、03006、03007、03008、03009、03010岗位外,其他同一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上述比例的个别岗位,经招考主管部门研究,可放宽至1∶2,仍然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调减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情况将于缴费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告—人事及招考”栏)公告。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成都人事考试网将于2018年5月11日前通过网络平台退还笔试考务费到其支付账号。
六、考试方式
考核引进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岗位(岗位代码:03001、03002、03003、03004、03005、03006、03007、03008、03009、03010)免笔试,免笔试岗位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其他岗位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应聘人员考试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折合成绩+政策性加分)×50%+面试成绩×50%。分数折合时有小数点的,四舍五入后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一)笔试
1、时间:2018年5月12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医学基础知识》。
3、笔试成绩计算:按照两科成绩各占50%计算,满分为100分。
笔试折合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医学基础知识》×50%
4、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5、政策性加分
经组织选派服务、服役期满(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17日)的大学生志愿者、大学生退役士兵,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成绩(所考笔试科目按比例折合后)的加分政策。
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大学生志愿者,须提供《应聘资格审查表》、《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服务地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材料(内容包括:志愿者姓名、身份证号、确为大学生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在乡镇(街道)及以下基层服务的年限、经考核合格、未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未享受过政策性加分)、相关考核材料、服务协议以及服务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应聘资格审查表》、《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毕业证书、《退役证》以及团以上奖励证书(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两类应聘人员待报名成功并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在2018年5月3日至5月4日的工作日(时间:09:00——17:00)由本人将有效证明材料交到成都市温江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人社局39号窗口,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加分审查联系电话:028—82726276)。
已按规定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或定向招考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不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逾期未提供证明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申请,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6、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2018年6月6日前在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告—人事及招考”栏)公布。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
(二)面试及原件核对校验
1、原件校验通知:按照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原则,根据面试比例和笔试成绩,依次确定原件校验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原件校验)。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校验时间及地点与笔试成绩同时在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告—人事及招考”栏)公布。
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进入原件校验人数之比为1:3,达不 到上述比例的,经招考主管部门研究,可放宽至1:2,仍然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直至取消岗位招聘人数。无法调减或取消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第二十六款规定办理。
2、原件校验方式:原件校验需本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参加。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应聘资格审查表》1份,交验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各类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如系2018年毕业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显示表现证明材料或就业推荐表;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报考有工作经验需求的岗位,需要提供相关能证明工作经历的劳动合同(或工作证明)及包含此段工作经历全部时间段的缴纳社保清单。
3、原件校验要求: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或未提供有关资料不能进行原件校验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的,不能进入面试,由此产生的空缺按照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参加原件校验。同一岗位最多递补二次,二次递补程序完成后,若仍出现空额,则不再递补。
4、原件校验合格者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5、面试时间、地点、方式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七、体检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如面试成绩相同,按《医学基础知识》成绩排序。免笔试岗位如面试成绩相同则组织加试,依加试成绩排序)。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将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一)体检项目、标准和要求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组织体检。岗位或行业有特殊要求的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另行规定。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主考机关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到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
(二)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递补一次。
未按时参加体检,视为应聘人员本人自愿放弃。
八、考核
体检合格者由区人社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进行考核。考核工作参照《关于我市2004年考录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体检、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对其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九、公示、聘用及报到
对体检和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在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并经招考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一)拟聘人员如系2018年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学生需与招聘单位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报到时交验毕业证等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件、证明材料。
(二)其他在职和非在职的拟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三)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并同单位签订《成都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四)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者,按聘用单位岗位空缺情况聘用,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五)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在试用期结束后应在我区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申请调动。
(六)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从正式聘用开始,若3年内未考取执业资格者不予聘用。
十、纪律和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规定要求开展公招工作。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2018年成都市温江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计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监督举报:成都市温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室,028-82708289)
十一、特别提示
(一)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在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递补、聘用等的,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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