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中共泸州市江阳区委宣传部拟面向全国公开考调1名公务员、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岗位及名额
中共泸州市江阳区委宣传部公务员岗位1名,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江阳区新闻中心(江阳通讯社)全额拨款事业人员岗位1名。
二、考调范围
面向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在编在职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三、考调条件
(一)政治坚定,道德优良,作风务实,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二)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报考公务员岗位的,应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熟悉公文规范和文字处理,熟练掌握计算机基本操作。报考事业单位岗位的,须是汉语言文学或新闻专业毕业,熟练掌握新闻写作技巧和新闻摄影技能,具有一定的新媒体策划采编能力。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0月12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到38周岁(1980年10月12日及以后出生)。
(五)报考公务员岗位的,须有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2015年10月12日及以前进入公务员队伍),且年度考核等次为称职以上。报考事业单位岗位的,须有3年以上事业单位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参公人员)工作经历(2015年10月12日及以前进入事业单位或公务员队伍),且年度考核等次为合格或称职以上。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符合当地公务员转任、事业人员调出相关要求。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二)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三)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四)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五)现役军人;
(六)不符合当地公务员转任、事业人员调出相关要求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考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2.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5日至10月2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3.报名地点:泸州市江阳区星光路6号江阳区党政大楼11楼1133室,联系人:李丹、黄媛,联系电话:0830-3123726,18383042288、15082066637。
4.报名须提供材料:①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委托报名的,需提供委托书、委托人与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②《中共泸州市江阳区委宣传部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见附件)。③近期2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3张。④现工作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同意报考、加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⑤报考事业单位岗位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提供放弃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身份的承诺书。
(二)资格审查
江阳区委宣传部负责在考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合格的,将分别在江阳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www.jiangyang.gov.cn)、江阳网(www.ijiangyang.com)、“江阳发布”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并电话通知其领取笔试通知书。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考试期内,任何一个环节发现问题,取消考生考调资格,且一切后果考生自负。报考者如隐瞒相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取消其考调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各为100分,综合成绩=笔试×50%+面试×50%。其中,报考事业单位岗位考试的笔试分为新闻稿件写作和技能测试(摄影技能、新媒体编辑运营技能)两个方面,各占25%。
1.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3:1,采用计算机答题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文稿写作水平。具体时间、地点以笔试通知书为准。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规定取消考调。
2.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按面试人数与拟考调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结束后,考试成绩将和相关信息将分别在江阳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www.jiangyang.gov.cn)、江阳网(www.ijiangyang.com)、“江阳发布”微信公众号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五)考察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察人数与拟考调人数3: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最后一名综合成绩相同的,一并纳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江阳区委宣传部组织实施,主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根据考察情况综合研判,择优确定体检人选。
(六)体检
根据考察情况,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个人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导致的缺额,经公开考调工作领导组研究同意,从进入考察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调入
对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考调人员,由江阳区委宣传部在江阳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www.jiangyang.gov.cn)、江阳网(www.ijiangyang.com)、“江阳发布”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调资格。公示无异议的,按组织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调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和区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江阳区纪委、江阳区委组织部举报或申诉。
(二)报名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调资格。
(三)报考人员须保持通讯畅通,对于报名后无法联系上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四)本公告由江阳区委宣传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法规执行。
咨询电话:江阳区委宣传部 0830—3123726、18383042288、15082066637。
举报或申诉电话:区纪委0830-3123741,区委组织部0830-3123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