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参与支持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奋力争创全省经济副中心,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发布泸州市柔性引进挂职博士岗位需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职原则
按照“不求所有,但求所用”总体思路,在不改变市外人才的人事、档案、户籍、社保等关系的前提下,通过挂职锻炼、顾问指导等方式,柔性引进博士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二、挂职领域
重点服务产业发展、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城市建设、开放合作等领域,重点满足县区、园区、自贸区以及市级重点经济部门、国有企业人才需求。
三、挂职数量
三年分批共柔性引进100名,首批柔性引进32名(详见岗位需求表)。
四、挂职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
(二)身体健康,作风扎实,吃苦耐劳,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有奉献精神。
(三)具有博士学位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在取得学位、学历后,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特别优秀的、我市发展急需紧缺的,可放宽至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四)符合挂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要求,熟悉有关政策法规和行业发展情况,有较强组织管理能力、公共服务意识和改革创新精神,并能够切实为泸州经济社会发展和接收单位带来效益。
五、挂职期限
挂职时间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挂职期间实行弹性工作制,原则上每月在泸州工作时间不少于5日,每年在泸州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2个月。
六、挂职待遇
(一)根据专业需求、岗位空缺、工作需要等情况确定挂职岗位,原则上实行同级挂职。
(二)挂职期内,挂职人员享受每人每月1000元的岗位激励。
(三)对经考核合格的挂职人员,每年按贡献成果给予每人5万元的激励,成果特别突出的按“一事一议”进行激励,优先参加市级及以上各类优秀人才荣誉评选。
(四)接收单位为挂职人员提供必要工作、生活条件。挂职人员因公差旅费由接收单位负责报销。
(五)挂职人员探亲往返交通费用在规定标准内凭票由接收单位据实报销(每月往返不超过4次,一往一返计1次)。
七、考核管理
(一)用人单位负责对挂职博士日常管理和考核,泸州市人才办负责对挂职博士的综合管理和考核。鼓励挂职博士在我市开展科研,进行可行性成果转化等。
(二)挂职博士按政策规定享受接收单位同类同级别人员相似待遇。
八、报名程序
(一)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的人才请提供学历学位复印件、岗位所需资质证明、派员单位同意挂职证明以及泸州市柔性引进博士挂职报名表到泸州市人才办(电子稿或纸质稿皆可)。
(二)根据报名情况,遴选出第一批柔性挂职博士,并与派员单位、接收单位达成一致后,确定挂职人选和岗位。中共泸州市委组织部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履行相关任职程序。接收单位与挂职博士签订挂职协议,明确职责、任务、补贴、激励等相关内容。
(三)报名截止日期:2018年11月15日。
(四)联系人:罗实军,联系电话:0830-3110583。电子邮箱:lzsrcb3110583@sina.com,邮寄地址: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大山坪南路1号2号楼509。
中共泸州市委组织部
2018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