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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下半年绵阳市安州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公示

发布时间:2019-01-07 18:21:13 出处:四川招考本站采编

根据《绵阳市安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8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规定,经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现将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如下。

一、拟聘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性别

报考岗位

序号

姓名

性别

报考岗位

1

詹姝婷

会计

15

陈媛媛

护士

2

曾莉

卫生技师

16

黄璠

药师

3

赵凤

公卫医师

17

叶雨婷

药师

4

唐丽红

公卫医师

18

杨维

农畜产品检测

5

窦晓荣

公卫医师

19

蔡海涛

环境保护检测

6

李艳梅

公卫医师

20

伏红梅

旅游发展服务

7

王皓州

公卫医师

21

李书润

旅游发展服务

8

杨文斗

临床医师

22

李艾

文物管理

9

诸军

临床医师

23

黄晓雯

图书馆服务

10

杨小兵

影像医师

24

邓丽

畜牧兽医

11

帅利

检验技师

25

谢祥

畜牧兽医

12

薛飘飘

护士

26

郑粱

地产交易服务

13

黄天梅

护士

27

张鑫

地产交易服务

14

周密

护士

28

易婷

媒体宣传

二、公示时间:2019年1月7日- 1月15日(共7个工作日),请社会予以监督。如有异议,请拨打监督电话:0816-4336299(区纪委监察委)、0816-4336233(区人社纪检组),并请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的反映问题。

三、公示期满无异议,按《公告》规定程序实施备案,备案完成将组织聘用人员报到及岗位选择,报到及选岗时(暂定1月下旬,具体以所留联系方式电话通知为准)请目前未提供以下材料的考生还需带上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区人社局313室进行选岗聘用前的再次审核:

1.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主要是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2.除2018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外,其他未就业人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县级就业服务部门发放的未就业证明(就业失业登记证)。

2019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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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绵阳市安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8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规定,经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现将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如下。

一、拟聘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性别

报考岗位

序号

姓名

性别

报考岗位

1

詹姝婷

会计

15

陈媛媛

护士

2

曾莉

卫生技师

16

黄璠

药师

3

赵凤

公卫医师

17

叶雨婷

药师

4

唐丽红

公卫医师

18

杨维

农畜产品检测

5

窦晓荣

公卫医师

19

蔡海涛

环境保护检测

6

李艳梅

公卫医师

20

伏红梅

旅游发展服务

7

王皓州

公卫医师

21

李书润

旅游发展服务

8

杨文斗

临床医师

22

李艾

文物管理

9

诸军

临床医师

23

黄晓雯

图书馆服务

10

杨小兵

影像医师

24

邓丽

畜牧兽医

11

帅利

检验技师

25

谢祥

畜牧兽医

12

薛飘飘

护士

26

郑粱

地产交易服务

13

黄天梅

护士

27

张鑫

地产交易服务

14

周密

护士

28

易婷

媒体宣传

二、公示时间:2019年1月7日- 1月15日(共7个工作日),请社会予以监督。如有异议,请拨打监督电话:0816-4336299(区纪委监察委)、0816-4336233(区人社纪检组),并请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的反映问题。

三、公示期满无异议,按《公告》规定程序实施备案,备案完成将组织聘用人员报到及岗位选择,报到及选岗时(暂定1月下旬,具体以所留联系方式电话通知为准)请目前未提供以下材料的考生还需带上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区人社局313室进行选岗聘用前的再次审核:

1.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主要是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2.除2018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外,其他未就业人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县级就业服务部门发放的未就业证明(就业失业登记证)。

2019年1月7日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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