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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四川省2018年度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评审使用的省定合格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16 18:52:09 出处:四川招考本站采编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四川省2018年度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评审使用的省定合格标准的通知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度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统考办字〔2018〕2号)精神和我省2018年度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数据统计分析情况,经商省统计局,现将四川省2018年度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评审使用的省定合格标准通知如下:
一、2018年度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科目评审使用的省定合格标准为80分(试卷满分150分),该合格标准在全省范围1年内有效。
二、请按有关规定及时做好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发布等相关工作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9年3月21日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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