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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4-25 17:44:15 出处:四川招考本站采编
四川省华蓥市2019年市级机关事业单位
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根据华蓥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经中共华蓥市委、华蓥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全国公开引进一批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优秀高层次人才(已在华蓥市辖区内工作的除外)。
二、引进岗位及要求
华蓥市机关事业单位相关岗位,引进名额共29名(详见附件1)。
三、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道德。
2.所学专业、学历与报考岗位要求相符。
3.符合下列基本条件之一:
(1)普通高校全日制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
(2)普通高校全日制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
(3)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同等学历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
(4)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必须取得相应职称,年龄不超过40周岁。
具有高级职称或有实际工作经验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及留学回国人员可以适当放宽年龄限制,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年龄及取得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9年7月31日。
4.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5.凡在学校或工作期间受过处分,或有《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情形的,不得报考。
四、政策待遇
1.引进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已具备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身份的,使用本单位行政或参公事业编制,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管理。其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使用财政拨款事业编制,其中引进单位有空缺财政拨款事业编制的使用引进单位编制,引进单位无空缺编制的使用华蓥市高层次人才财政拨款专项事业编制。
2.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自签约之日起在华蓥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实行半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3.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给予住房和搬迁安置补助,标准为:博士研究生或原工作单位聘任为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10万元;硕士研究生或原工作单位聘任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5万元。住房和搬迁安置补助分5年发放,每年发放补助总额的20%。
对符合条件申请入驻人才公寓的引进高层次人才,纳入人才公寓保障范围。
4.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给予5年岗位激励资金,标准为:博士研究生或原工作单位聘任为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每人每年8000元;硕士研究生或原工作单位聘任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每人每年5000元;根据《华蓥市高层次人才专项考核办法(试行)》的规定发放。
5.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按政策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
6.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根据工作需要、依据相关规定及时择优提拔使用。
五、引进程序
1.报名。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19日18:00。可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每位报名者根据《华蓥市2019年引进高层次人才职位表》选择一个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职位,报名者须如实填写《华蓥市2019年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
(1)网上报名。登录广安市委组织部“小平故里先锋”网站(www.gadj.gov.cn)、华蓥市人民政府“华蓥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ys.gov.cn)、华蓥市委组织部“华蓥党建”网站(www.hydj.gov.cn)下载报名登记表,并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好的报名登记表(2寸免冠彩色近照扫描至报名登记表)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邮箱:hysrcb@163.com。
(2)现场报名。报名者到华蓥市人才办(四川省华蓥市红星三路30号市委办公楼四楼406办公室)现场提交报名登记表。
2.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报名截止后,华蓥市人才办会同用人单位对报名资料进行资格条件初审,对初审合格者及时电话通知面试相关事宜,对初审不合格者不再专门通知。
(2)资格复审。初审合格者须在面试前一天到华蓥市人才办参加资格复审,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及重要科技成果、学术成果等证明材料原件,同时提供上述材料复印件一式2份、2寸免冠彩色近照3张。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毕业院校出具的有关学历学位、专业证明。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身份的还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相关材料须真实、准确。如发现隐瞒真实情况或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3.面试。此次引才工作将组织报考人员进行面试,考察其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面试时间初步定于5月下旬,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以华蓥市人才办电话通知或“华蓥党建”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
4.人选确定。面试小组根据面试情况并结合职位要求提出初步人选。如某一职位在面试中没有合适人选的,该职位暂不引进。对拟引进人选组织体检、考察,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考察合格的,报中共华蓥市委、华蓥市人民政府审批同意后,在“华蓥党建”网站予以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拟引进人选。体检、考察不合格的,由华蓥市人才办根据面试情况择优确定人选递补。
5.办理引进手续。2019年6月20日前,由华蓥市人才办与拟引进人选签订人才引进协议。引进人才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到华蓥市人才办报到并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
六、联系方式
华蓥市人才办报名邮箱:hysrcb@163.com
咨询电话:0826-4891937 18181796963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华蓥市人才办负责解释,如有其他变动,请以华蓥市人才办电话通知或“华蓥党建”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
附件:1.华蓥市2019年引进高层次人才职位表
华蓥市人才工作办公室
2019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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