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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2019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资格复审、面试安排公告

发布时间:2019-05-21 10:39:54 出处:四川招考本站采编

根据《四川省2019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公告》和有关要求,现将绵阳市2019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资格复审、面试安排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请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和递补人员本人携带相关资料在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和递补人员名单详见“四川优秀大学生选调”网公告。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19年5月30日(星期四)9:00-17:00,5月31日(星期五)9:00-12:00。

(二)资格复审地点

绵阳市高新区火炬大厦A座三楼,市委组织部第二会议室。

(三)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应届大学毕业生根据招考公告,结合本人情况,对照下列要求准备材料:

(1)高校院系党组织、党委组织部(或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推荐意见并签章的《四川省2019年度选调生报名推荐登记表》一式三份;

(2)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已加入中国共产党(含中共预备党员)的考生,需出具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证明材料原件,注明入党时间,并加盖高校党委组织部或院(系)党总支印章;

(4)担任班长及以上学生干部一学年以上[含班级(团支部、党支部)班长(书记),校、院系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中层副职及以上,校、院系协会(社团)副职及以上]的考生,需出具学生干部证明材料原件1份,注明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担任何职务(担任班级班长、团支部、党支部书记的须注明具体职务;在校、院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任职的除注明具体职务外,还须注明该职务是否为中层副职及以上;在校、院系协会、社团等任职的除注明具体职务外,还须注明该职务是否为副职及以上),并加盖高校党委组织部或院(系)党总支印章;

(5)院(系)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优秀研究生”“优秀硕士”“优秀博士”);院(系)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研究生干部”);院(系)及以上“优秀团干部”;校级及以上“优秀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养对象;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省级“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校级及以上“优秀共产党员”;获国家级奖学金。获得以上荣誉的考生,均须提供证书、奖励证明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6)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考生,须提供退出现役有关证明材料(如:退出现役审批表、退伍证);

(7)近期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

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根据招考公告,结合本人情况,对照下列要求准备资料:

(1)县(市、区)委组织部审核签章的《四川省2019年度选调生报名推荐登记表》一式三份;

(2)考生笔试准考证、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由县(市、区)委组织部出具的2018年12月31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原件,并加盖县(市、区)委组织部公章;

(4)由县(市、区)委组织部出具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证明材料原件,注明入党时间,并加盖县(市、区)委组织部公章;

(5)由县(市、区)委组织部出具的担任建制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村(居)委会主任证明材料(需写明任职起始时间)和任职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县(市、区)委组织部公章;

(6)未曾享受优惠政策录用为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证明,由服务所在地项目主管部门出具;

(7)服务期间获得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省直部门及以上表彰的考生,须提供表彰文件、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8)近期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

(四)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在指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进入面试。未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资料不齐、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者取消面试资格,不再递补。

二、面试安排

(一)资格复审合格者缴纳80元面试考务费(仅收取现金)并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为2019年6月1日(星期六)。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注意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纪律

1.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请务必于6月1日8:00前凭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原件到指定侯考室候考,超时不到不得参加面试。(请提前做好入厕等准备工作,从进入候考室报到至开考后20分钟内,禁止离开候考室)。

2.因故不能参加面试或面试时因疾病等原因不能继续面试的,视同自愿放弃面试。

3.进入面试考场后至面试结束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考生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进入候考室和面试室,已带的要按考务工作人员要求关闭电源并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至座位。

4.面试时,考生不得穿戴有职业特征的服装(包括警察、城市管理等职业制服),违者不得进入面试考场;不得佩戴肩章、胸花、手表、项链等各种饰品进入面试室,已带的应自行取下并按要求存放在指定物品置放处。

5.面试过程中,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自己的报考职位及真实姓名等个人信息。

6.面试结束后,不得再进入封闭地点或在考场附近逗留,不得将已答试题的内容以任何方式告诉其他考生和工作人员。

7.违反面试规则的考生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处理。

联系电话:0816-2531499。

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

2019年5月20日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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