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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结果、体检合格人员考察工作及第一批递补人员体检事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05-23 16:36:45 出处:四川招考本站采编

根据《中共资阳市委组织部 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阳市公安局 资阳市公务员局关于2018年下半年资阳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公告》规定,现将进入体检环节人员体检结果、体检合格人员考察工作及第一批递补人员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结果及考察工作

2018年下半年资阳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体检环节共20人,主动放弃1人(资阳市公安局雁江区分局26230001职位,准考证号:8122323011026),体检合格18人,体检不合格1人(安岳县公安局26230004职位,准考证号:8122323013604)。

本次体检合格的18人进入考察环节,具体考察事宜另行通知。

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核准可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一次,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二、第一批递补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资阳市公安局雁江区分局26230001职位杨腾飞,准考证号:8122323011524;安岳县公安局26230004职位李光明,准考证号:8122323013302。

三、递补体检时间及集合地点

进入体检的考生,请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照片1张,于2019年5月27日(下午14:30-18:00),到资阳市公安局11楼政治部会议室(地址:资阳市雁江区车城大道3段366号;联系电话:028-26559504)领取《体检通知书》。 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一切后果自负。

体检时间为2019年5月28日,具体集中时间、地点,详见《体检通知书》。

四、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在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规定不复检的项目不予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递补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不再递补。

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有串通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并由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五、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人员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早晨须空腹。

2、参加体检的人员要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经体检医师提醒在规定时间仍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3、参加体检的人员要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得擅自行动;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自己姓名等身份信息。在体检过程中,不得单独行动,待体检结束,经工作人员同意后方可离开。

4、体检费约500元,按医院实际收费标准为准。

联系电话:中共资阳市委组织部 028-26110983

中共资阳市委组织部

资阳市公安局

2019年5月23日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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