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9年成都市温江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公告》相关规定,现将笔试成绩及面试原件校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原件校验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面试原件校验时间及地点
(一)面试原件校验时间:2019年5月24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面试原件校验地点:成都市温江区教职工管理服务中心(地址:成都市温江区柳城大道143号)4楼聘用及管理办公室。
三、面试原件校验所需材料
(一)应聘人员应提供相关材料,并按以下顺序依次排列:
1. 本人报名时打印的《应聘资格审查表》。
2. 本人《笔试准考证》。
3. 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过期临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4. 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
(1)若2019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于面试原件校验时尚未取得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则须提供其毕业高校出具并加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内容包括所学专业、培养方式、学历层次、学位、毕业时间等)原件一份。
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国内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教育部门或学校的专业认定材料原件;国外、境外留学人员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教育部门的专业认定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关证书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5. 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6. 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若2019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于面试原件校验时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则应聘人员须于原件校验时提交本人承诺书。
(二)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一份。
(三)若招聘岗位要求其他条件,应聘人员还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
四、面试原件校验要求
(一)进入面试原件校验人员须本人携带所需材料参加校验。
(二)面试原件校验时,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或弄虚作假,将取消其面试资格,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有变更的,应主动及时告知成都市温江区教育局。若因应聘人员在《应聘资格审查表》上填报电话有误或其他原因无法联系本人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逾期未参加面试原件校验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五、递补面试原件校验安排
因应聘人员面试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面试原件校验而产生的空额,按照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原件校验。
若需进行递补面试原件校验,则递补面试原件校验人员名单于2019年5月28日前在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告—人事及招考”栏)公布。请未进入原件校验的应聘人员注意查询自己是否进入递补面试原件校验,并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六、领取《面试通知书》
面试原件校验合格的应聘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具体事宜见《面试通知书》。
咨询电话:028—82764618,028—69063093。
监督举报电话:028—82789902。
特此公告。
附件.
成都市温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都市温江区教育局
2019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