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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翠屏区事业单位2019年第一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递补资格审查公告

发布时间:2019-05-29 09:51:21 出处:四川招考本站采编

翠屏区部分岗位因考生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出现空缺,根据《宜宾市事业单位2019年第一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翠屏区事业单位2019年第一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递补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递补人员

递补人员名单详见《宜宾市翠屏区事业单位2019年第一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递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二、递补资格审查要求

(一)时间:2019年5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地点:宜宾市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号楼5楼会议室(宜宾市翠屏区青皮树街31号)。

(三)所需资料:

(1)《报名信息表》2份(请在宜宾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加盖印章)。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其他职称、职(执)业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已参加职称、职(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但未取得证书原件的考生须提供按照管理权限由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考试合格、证书正在办理中的书面证明原件)。

其中,属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的,现场资格审查时不需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职称、职(执)业资格证等证明材料,但务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关证书原件,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5)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者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80元面试费,领取面试通知单。

(四)其他注意事项:不能按时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递补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在任一招聘环节的中断,即失去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

递补人员资格审查工作于2019年5月29日下午17:00点截止,过期不再递补,责任考生自负。

三、特别提示: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或联系电话留错、不畅通等情况导致未能参加递补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四、咨询电话:8237647、8237648

附件下载:

宜宾市翠屏区事业单位2019年第一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递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宜宾市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5月28日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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