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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叙州区事业单位2019年第一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公告(第一批)

发布时间:2019-06-11 13:58:33 出处:四川招考本站采编

按照《宜宾市事业单位2019年第一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 现将宜宾市叙州区事业单位2019年第一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非教师类岗位体检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参加体检人员

详见附件《宜宾市叙州区事业单位2019年第一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非教师类岗位体检人员名单》(第一批)。

二、体检时间与集中地点

1、体检时间:2019年6月17日(星期一)上午7:30。

2、集中地点:宜宾市叙州区农业农村局四楼会议室(宜宾市叙州区柏溪镇长江路360号)。

三、体检标准

1、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注意事项

1、参检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集中编队参加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及因故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一切责任自负。

2、参检考生体检时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黑色签字笔1支、近期正面免冠2寸照片(1张)。(注:体检费用为400元左右,实际费用以医院发票为准,费用自理,请准备现金。)

3、参检考生在体检前三天应注意休息,不要熬夜,不要饮酒,饮食宜清淡,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早晨须空腹参检(不能饮水)。

4、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怀孕及可能受孕考生务必在办理体检手续时一并告之怀孕有关事宜,体检时暂不做胸部X线等项目检查。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5、所有参检考生必须服从统一指挥和安排,遵守体检秩序,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脱离体检队列。一经发现,即取消体检资格。

6、考生在体检过程中,不得有与体检工作无关的其他人员陪同参检。一经发现,即取消体检资格。

7、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等任何通讯工具进入体检地点。若因特殊原因已带来者,必须关机并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不得带入体检场地。考生未按规定交出通讯工具的,一经发现,即取消体检资格。

五、咨询电话:宜宾市叙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1—7822849

附件下载:

《宜宾市叙州区事业单位2019年第一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非教师类岗位体检人员名单》(第一批)

宜宾市叙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6月10日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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