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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民族宗教委2019年4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总成绩及体检公告

发布时间:2019-06-20 09:53:08 出处:四川招考本站采编

根据《四川省民族宗教委关于直属单位2019年4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现将四川省民族宗教委直属单位2019年4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程序的人员名单公告如下:

一、考试总成绩排序及进入体检的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1《四川省民族宗教委直属事业单位2019年4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总成绩排序公告》、附件2《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二、体检有关安排

(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2019年6月28日(星期五)

体检集合地点:四川省民族宗教委机关大楼一楼(成都市金牛区黄金路196号)

请进入体检的考生,于体检当日7:30分在省民族宗教委机关统一乘车,到我委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请考生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在规定时间未到指定地点集合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三)注意事项

1.体检当日早晨切勿进食,空腹体检。请身着轻便服装,勿化妆,勿佩戴隐形眼镜,自配合适的框架眼镜。

2.请考生如实向体检单位提供本人以往病史和实际身体状况。如有隐瞒、谎报等情况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3.体检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近期免冠照片1张,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4.亲属及其他人员切勿陪同体检。

5.参加体检的考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的体检集合地点,以及未在3日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考生本人自动弃权放弃报考资格。

6.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我委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7.根据《公招公告》,某岗位因体检考生本人自动弃权放弃报考资格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招聘岗位空额,按照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请已参加面试的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如果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咨询电话:028-62012041。

附件下载:

1.四川省民族宗教委直属事业单位2019年4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总成绩排序公告

2.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19年6月18日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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