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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四川成都蒲江县事业单位招聘34人公告

发布时间:2019-10-16 12:08:10 出处:四川招考本站采编

2019年蒲江县蓉漂人才荟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16〕49号)和《蒲江县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办法》(蒲组发〔2018〕2号)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4名。为做好本次招聘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招聘范围


蒲江县党员教育中心(岗位代码01001)面向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2019年7月31日前的高校毕业生。2019年8月1日及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其他岗位面向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2020年7月31日前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报名时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聘用,责任由本人自负。2020年8月1日及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合格。


3.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资格和条件(详见附件)。


4.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6.1974年1月1月以后出生。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6.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有违反其他相关规定不适宜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以下程序和办法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形式。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0月25日登陆<https://rp.cdtalents.cn/#/index>-招聘专场-重庆市-蓉漂人才荟—走进重庆大学(简阳市、蒲江县专场)专场活动-参与企业-选择报考单位-选择需要的岗位投递简历。


2.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地点:重庆大学(沙坪坝校区)学生职业发展与指导中心招聘大厅


现场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5日下午15:00至17:00


应聘者为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的,持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有效证件到现场报名点报名;应聘者为2020年应届毕业生的,持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学生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报名点报名;资格审查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规违纪、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二)考核


1.考核方式。考核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及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2.开考比例。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不低于1:2方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蒲江县蓉漂人才荟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放宽开考比例。实际参加考核人数未达1:2开考比例的岗位,其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方能进入下一步程序。


3.成绩公布:面试结束后通过蒲江县公众信息网人社局子网站公布。进入蒲江公众信息网首页(www.pujiang.gov.cn <http://www.pujiang.gov.cn/>)点击“政府及相关单位网站-人社局”查询。


(三)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面试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聘人员。


1.拟聘人员为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的,直接进入体检程序。


2.拟聘人员为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的,于面试结束后与用人单位签定就业协议。


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需于2020年7月31日前到蒲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人员管理科(地址:蒲江县鹤山街道工业南路16号,电话:028-88550355)报到,并交验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交验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程序,逾期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材料不齐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取消体检资格。


(四)体检


体检由蒲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的三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蒲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到指定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员的聘用资格。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我市2004年考录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体检、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


(六)公示及聘用


1.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通过蒲江公众信息网(www.pujiang.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报蒲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办理有关手续。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


2.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考核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现行政策执行,符合蒲江县人才支持政策的享受相应政策支持。


3.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被聘用人员应在蒲江县工作满5年后,方可申请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监督举报电话:蒲江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28-88522457。


本次招聘未尽事宜由蒲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


考生问询应聘报名条件、资格审查、面试等相关问题,请咨询蒲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人员管理科(地址:蒲江县鹤山街道工业南路16号,电话:028-88550355)。


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附件:2019年蒲江县“蓉漂人才荟”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蒲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0月15日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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