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和人岗相适的原则,州农业农村局面向全州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名额
州农业农村局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工作人员2名。
二、选调对象
全州范围符合选调条件的在编在岗公务员(含参照管理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作风务实正派,工作严谨细致。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40周岁以下(1979年10月28日以后出生)。
4.报考人员应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同时符合最低服务年限规定。
5.近五年来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未受过党纪政务(政纪)处分,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7.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符合公务员回避规定。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管理人员)尚在试用期内的。
4.按照国家、省、州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由州农业农村局统一组织实施,按照发布选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试用、讨论决定、公示和转任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选调公告。在凉山州人事考试网和凉山州农业农村局门户网站发布。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8日至11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凉山州农业农村局人事科(西昌市三岔口西巷48号凉山州农业农村局2号办公楼307室)。
(三)资格审查。由州农业农村局负责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本人需携带以下材料:
1.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2.《凉山州农业农村局2019年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2002年以后毕业的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含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近期2寸彩色照片3张及同版jpg格式电子照片。
5.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编制卡复印件(需原件保管部门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鲜章)2份。
6.由所在单位出具的近五年来年度考核等次证明(需所在单位加盖鲜章)。
7.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2份(由档案管理部门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鲜章)。
8.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未能提供相关材料或材料不完善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四)考试
1.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考试成绩计算公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笔试开考比例为5:1,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州委组织部同意,可适当放宽,但最低不低于3:1,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削减或取消选调名额。
3.笔试
(1)笔试科目:综合知识测试,卷面满分100分。
(2)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3)笔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4)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二代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4.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进入面试最后一名成绩并列,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当天,考生凭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按照面试通知书上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正常进行。
(3)领取面试通知书及面试等事宜另行通知。
(五)考察。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3名(差额1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实地考察后,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体检人选。
(六)体检。体检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
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七)试用。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在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试用人选,安排到岗试用3个月,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岗位适应能力,确保人岗相适。
(八)讨论决定。试用期满后,根据岗位要求、试用情况,州农业农村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拟选调人员。如试用结果达不到选调要求或试用期间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试用资格。
(九)公示和转任。州农业农村局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报州委组织部审批,办理转任手续;对反映影响选调的问题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
(二)有关工作人员必须遵守选调工作纪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
(三)本公告在凉山州人事考试网和凉山州农业农村局门户网站发布,补充公告、笔试成绩、面试、考试总成绩、体检、公示等在凉山州农业农村局门户网站发布。
(四)体检、试用、公示各环节出现缺额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州农业农村局研究确定。
本公告由凉山州农业农村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凉山州农业农村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6995728
监督电话:6950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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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农业农村局
2019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