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四川省中医医院)2019年10月考核招聘核医学专业副主任医师的公告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四川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川人发〔2006〕34号)等文件规定,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考核招聘核医学专业副主任医师1人,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符合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四川省中医医院)《2019年10月考核招聘核医学专业副主任医师岗位和条件一览表》要求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 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
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名额为1名。具体岗位见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四川省中医医院)《2019年10月考核招聘核医学专业副主任医师岗位和条件一览表》。本公告挂在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网站(www.sctcm.gov.cn)和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四川省中医医院)网站(www.sctcm120.com)上。
三、报名
(一)本次考核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地址为:成都市十二桥路39号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人力资源部706办公室。
(二)报名程序
报考者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完全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持以下材料到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
1.学历、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2.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3.岗位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三)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19年10月28日—2019年11月1日(仅限工作日09:00-17:00接受报名和咨询)。
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报名,过时报名者或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面试合格的考生由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最低应大于或等于60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随考试成绩一并公布。
(二)体检标准
参照修订后的《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我院负责组织安排,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复检及递补
对初次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医院在3日内在其它同级别医院组织复检。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如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考试考生的成绩,在规定时间内,从高分到低分(最低应大于或等于60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六、考核
医院按照要求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查。对考核和复查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或聘用条件、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报考资格,后果自负。该岗位由此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参加考试的考生的成绩,在规定时间内,从高分到低分(最低应大于或等于60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如该岗位所有参加考试的人员的考试成绩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由我院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拟聘人员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考试成绩、排名,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聘用;如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须在公示期满十日内按以下要求将附件材料送报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人力资源部(特殊情况,另行通知),未按时提供者,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责任自负。
(一)无业者:须提供未就业证明和就业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二)失业者:须提供由档案所在地出具的失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三)有工作单位者: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参加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考核招聘,如被录用,同意与本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现实表现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拟聘人员经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审批确认后,由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通知被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到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人力资源部报到,签定聘用合同,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
如因个人原因未取得相应专业学位或毕业证所学专业与考核招聘专业不相符或缺少岗位要求条件的证明材料等原因而未能通过省中医药管理局审批确认的,以及未按时报到者,取消拟聘资格,责任自负。由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考核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的,按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监督、举报电话
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纪检办028-877835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