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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10-31 08:51:04 出处:四川招考本站采编
绵阳师范学院2019年10月直接考核招聘艺体类硕士研究生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7〕45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招面试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6〕21号)和《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8〕6号)、《绵阳师范学院直接考核招聘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绵师院发〔2017〕30号)、《绵阳师范学院2019年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等规定,我校2019年10月面向社会直接考核招聘5名艺术、体育类硕士研究生工作人员。现将本次直接考核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和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报考者须于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并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其中,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20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本次直接考核招聘的范围。
(二)应聘基本条件
1.应聘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的条件和要求。
(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二、招聘岗位、名额、条件要求
详见《绵阳师范学院2019年10月直接考核招聘艺体类硕士研究生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考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符合应聘条件的1个岗位报名。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2.报名时间:2019年10月30日至2019年11月13日。报考者在报名时间范围内向我校招聘报名专用邮箱投递《报考信息表》(附件2)。报名专用邮箱:mtczkbm@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岗位编码+姓名”。《报考信息表》电子文档以“报考信息表+岗位编码+姓名+一级学科+专业”命名。
2019年10月30日之前及2019年11月13日以后向招聘邮箱投递个人简历或《报考信息表》的,均不属于本次直接考核招聘的范围。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学校于2019年11月14日-11月22日按照《报考信息表》所载明的相关事项进行资格初审,并确定资格复审名单。资格复审人数即为该岗位当次招聘的有效报考人数。有效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低于3:1的招聘岗位按规定予以调减。学校于2019年11月25日上午9:00在学校和人事处官方网站公告复审名单和调减岗位。
2.资格复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应在规定的资格复审时间内,携带规定的资格复审材料到指定复审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携带规定复审材料到规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复审时间:2019年11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复审地点:绵阳师范学院高新校区(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绵兴西路166号)知行楼406室。资格复审须提供的材料:
(1)思想政治现实表现情况材料原件(须加盖公章)1份。应届毕业生由报考者就读学校所在院系党委(党总支)出具;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由所在单位出具;其他人员由所在社区居委会或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出具。思想政治现实表现情况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个人学习、工作、日常等表现情况;
2)有无违纪违规情况;
3)有无参加邪教组织情况;
4)其他思想政治表现情况;
5)最终结论性意见。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020年应届毕业生在资格复审时若尚未取得学位证、毕业证的,需提供学校相关院系出具的学科、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及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为准;
(4)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报考者,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个人成果证明材料(包括发表的学术论文代表作、出版教材及著作目录、科研项目的证明材料、获得专利的证明材料、荣誉证书及获奖证明材料);
(6)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7)报考ZK191005岗位的,须提供本科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普通话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8)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3.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到学校计划财务处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80元面试费。考生缴费后,到学校人事处师资科确认缴费和领取《面试通知书》。
4.因资格复审或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比例。
四、考核方式
考核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包括综合素质考核和专业考核。
(一)综合素质考核
1.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者进入综合素质考核程序。
2.综合素质考核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综合素质考核范围包括教学内容(教学目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讲解思路清晰、重点突出、层次分明、寓教于乐、调动学习热情等)、教学修养(举止文雅、穿着得体、精神饱满、普通话教学、生动流畅、讲解精辟等)等方面。
(二)专业考核
1.按照综合素质考核得分从高到低取不超过该岗位招聘数3倍的人数,确定专业考核入围人员名单。与最后一名专业考核入围人员综合素质考核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专业考核入围人员。专业考核入围人员名单于2019年11月30日晚22:00在学校和人事处官方网站公告。专业考核入围人员于2019年12月1日上午9:00-11:00到绵阳师范学院高新校区(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绵兴西路166号)知行楼406室领取专业考核《面试通知书》。
2.专业考核采取专业能力测试或说课的方式进行。专业考核范围包括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等)等方面。
五、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六、面试考核成绩构成及亮分方式
(一)综合素质考核、专业考核满分均为100分。面试考核总成绩=综合素质考核成绩×40%+专业考核成绩×60%。
(二)综合素质考核、专业考核面试成绩均采取当场亮分形式,并由考生当场签名确认。
(三)如某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考核总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七、成绩排名及确定体检人员
(一)根据招聘名额,按照面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面试考核总成绩相同,按专业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的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的要求执行。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学校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三)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考生的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具体时间另行公告。
八、公示
体检合格者由绵阳师范学院校长办公会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后,在绵阳师范学院官方网站和人事处官方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报送教育厅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学校通知报送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时间和地点。
学校负责对报考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在汇总后将拟确认人员的相关材料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将按照有关规定、公告以及我校报送的审核确认材料,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和本次考核招聘的规范性进行最终审核确认。
通过省教育厅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学校凭确认复函,通知被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所要求材料的以及通过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完成报到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人员资格。
十、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此次直接考核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公正性,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其面试和工作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十一、联系方式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绵兴西路166号,邮编:621006
学校网址:www.mnu.cn,人事处网址:rsc.mnu.cn
咨询电话:0816-2579573,联系人:刘老师
监督电话:0816-2200044(省纪委监委驻绵阳师范学院纪检监察组);028-86110025(四川省教育厅人事与教师工作处)
附件1.绵阳师范学院2019年10月直接考核招聘艺体类硕士研究生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doc
绵阳师范学院
2019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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