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关于开展面向校内选聘思政课教师和辅导员的通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及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要求,加强我校思想政治教师队伍建设,加大思想政治教师引育力度,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第43号令)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思想政治教师队伍建设现状,特开展本次选聘工作。
一、实施范围
本次面向校内相关优秀在职人员进行招聘,主要包括:
1.思想政治理论课专职教师(以下简称:“专职教师”)
2.思想政治专职辅导员(以下简称:“辅导员”)
二、应聘条件
(一)专职教师
1.中共党员;
2.马克思主义理论或相关专业博士毕业或正在攻读博士学位(含在职博士学位)的人员;或有思政课教学经历、硕士及副高以上职称;
3.发表CSSCI来源及以上期刊论文3篇,或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省级以上党报发表理论文章不少于2篇,或获得副省级及以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排名第1、二等奖排名前2,一等奖排名前3)、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1项(二等奖排名第1,一等奖及以上排名前3)。
4.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具备政治要强、情怀要深、思维要新、视野要广、自律要严、人格要正的素养,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言传和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统一,做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播者、党执政的坚定支持者,更好担起学生思想政治理论教育的责任。
(二)辅导员
1.中共党员;
2.必须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副高以上职称优先考虑;
3.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岁;
4. 专业不限,马克思主义理论、哲学、政治学、教育学、心理学、音乐与舞蹈学等相关专业优先;
5.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具备政治要强、情怀要深、思维要新、视野要广、自律要严、人格要正的素养,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言传和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统一,做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播者、党执政的坚定支持者,更好担起学生健康成长指导者和引路人的责任。
三、选聘程序
专职教师选聘工作由学校人事处会同马克思主义学院组织开展,辅导员选聘工作由学校人事处会同学生处组织开展。
1.报名时间:即日起-11月22日。
2.报名及审查: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成都中医药大学人事管理系统<地址:http://210.41.222.242:8080 >。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报名系统中的提示要求通过注册,进入后点击“招聘报名人口”---“校内选聘”---“关于开展2019年度面向校内选聘思政课教师和辅导员的通知”下的公告链接,并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以便了解报考者基本情况。
3.考核方法:
专职教师的岗位采用试讲的方式进行,同时要接受评委提问。主要考查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水平、语言表达能力、教育教学能力、学术科研能力等。
辅导员的岗位采用综合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者对待学生工作的责任心,工作中的熟悉度、思想政治教育相关知识的掌握度、语言表达能力等。
4.公示:人事处对拟聘人员进行七个工作日的公示。
5.公示无异议者,按照校内转岗要求办理相应手续。
四、选聘后的管理
1.选聘前为事业编制内人员,选聘后仍按事业编制管理;
2.选聘前为非事业编制内人员,选聘后仍按照非事业编制管理,重新签订聘用合同;
3.选聘人员须服从学校和学院对思想政治教师的管理及考核等要求;
4.选聘后工资待遇按照新岗位执行,并享受相应支持政策。
5.转岗后须专心本职工作,至少应在转岗后岗位上工作八年。
五、本通知由人事处商马克思主义学院、学生处负责解释。
联 系 人:魏老师
联系电话:028-61800126
成都中医药大学人事处
2019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