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到高校直接考核选聘合江县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合江县卫生事业单位面向各高校直接考核选聘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数
共7名。
二、拟招聘职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35周岁及以下。(1983年12月6日后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
(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双选职位需求情况表
三、考核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凡符合条件的报名者,请于2019年12月6在指定的学校、招聘会报名(详见附件2)。
2.报名及资格审查:应届毕业生请携带好身份证、学生证、个人简历、报名表等相应资料;往届毕业生请携带好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个人简历、报名表等相应资料。报名表详见附件3。经报名及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二)测试方式:经资格审查合格,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采取面试等形式进行测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三)体检:根据综合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应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应聘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考察: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复核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察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四)公示: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合江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占编聘用等手续。
四、公告解释权
本公告由合江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830-5858696
监督电话:0830-5269814
附件:
合江县卫生健康局
合江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2019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