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龙马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泸州市龙马潭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2019年赴高校招聘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我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按照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有关规定,泸州市龙马潭区教育和体育系统决定于2019年11月30日在“全国高校2020届毕业生教育人才招聘会”上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符合本公告及《泸州市龙马潭区教育和体育系统2019年高校招聘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要求表》(详见附件)相应岗位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非在职人员和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20年应届公费师范毕业生。
(二)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 (详见附件),其中: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资格证书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应聘者必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证书原件的,不予聘用,且责任自负。
4.年龄:符合本公告及附件相应岗位条件要求,时间计算至2020年7月31日,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5.现役军人。
6.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违反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二、招聘时间:2019年11月30日(星期六)上午8:30-12:00
三、招聘方式:采取招聘单位直接面试考核签约的方式。
四、招聘地点:长春国际会展中心(此次招聘活动结束后,凡符合此公告考核招聘条件的,可在2019年12月30日前与相关招聘单位联系,参加考核招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准备相关证件及自荐资料到招聘单位处报名,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面试考核。应聘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面试考核
招聘单位组织面试考核,根据面试考核情况确定拟签约招聘人选。
(三)体检
拟招聘人员按规定参加体检,体检应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应聘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四) 考察
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复核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察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泸州市龙马潭区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反映问题经调查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及户籍管理相关规定办理占编聘用等有关手续。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20年应届公费师范毕业生正式聘用后在我区新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得低于6周年(含试用期),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非在职人员在我区新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周年(含试用期),服务期限内不得调动,聘用合同将明确违约责任。
(七)公告解释权
本公告由泸州市龙马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泸州市龙马潭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830-2522083 0830-2522061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泸州市龙马潭区教育和体育局
2019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