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9年第二批“嘉陵江英才工程”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和《中共南充市委办公室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陵江英才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南委办发〔2018〕26号)文件规定和工作需要,南充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嘉陵江英才工程”2019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2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详见附件1。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本次公开考核聘用人选。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在校期间受过纪律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公开考核招聘仅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19年12月2日-2019年12月6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逾期不再补报。
(二)报名地点
南充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事科(南充市顺庆区马市铺路100号)。
联系电话:0817-2613056
(三)报名所需资料
1.《南充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嘉陵江英才工程”2019年第二批公开考核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一式2份(见附件2),请如实准确填写后按要求张贴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证件照片;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其中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读学校的硕士研究生学籍证明原件及硕士研究生学习期间的成绩单原件。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在报名时根据报考者提交的资料进行。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发给《面试通知书》。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考核招聘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不符者,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三、考试时间、地点、方式
(一)考试报到时间、地点
1.考试报到时间:2019年12月9日8:30前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签到候考。
2.考试报到地点:南充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三楼会议室(南充市顺庆区马市铺路100号)
(二)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知识结构、专业素养、沟通协调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
(三)考试成绩公布
报考者的考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所有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8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体检
(一)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的要求执行。
(二)体验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成绩,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因考试成绩相同影响人员取舍的,则采取加试(面试)办法确定体检人员,将加试(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或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检结果为准。复检须在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经研究同意,可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体检(含复检)费用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五、考察
由南充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六、公示
经考试考核、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lzyshbzj.nanchong.gov.cn)人事考试专栏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排名、拟聘用岗位,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聘用,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在公示期间因自动弃权或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聘用资格而产生的空额,经研究同意可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审核确认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人员由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在汇总后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能证明完全符合公开考核招聘条件的所有材料原件及个人档案,拟聘人员为在职人员的须提供解除聘用合同文书)报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人员资格。报送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人员因弃权或因不符合公开考核条件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通过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并按我市有关规定程序报批及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用人单位凭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招聘单位书面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通过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并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而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南充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9年11月26日
附件:岗位表及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