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天全喇叭河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关于公开招聘森林管护员的公告
为满足四川天全喇叭河自然保护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野外巡护工作的需要,经报请天全县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领导小组同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森林管护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森林管护员6名。招聘人员身份为劳动合同制用工人员,不具备公务员、事业人员身份。
二、招聘条件及岗位说明
(一)报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2、作风正派、工作勤奋,身体健康、热爱森林管护工作;
3、品行端正,吃苦耐劳,无违法、违纪行为,有较强的奉献精神,服从管理,服从命令;
4、限男性,户籍不限,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25-35周岁(1984年12月2日——1994年12月1日出生);
5、退伍军人优先。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未满最低服务期限要求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失信被执行人;
6、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三)岗位说明
1、主要从事巡护监测、森林防火、反偷盗猎等野外作业工作;
2、工作地点位于喇叭河自然保护区(距离县城约60公里);
三、报考及资格审查
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由四川天全喇叭河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和天全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负责。资格审查包括:报名资格初审、面试前的资格审查及考试中资格确认三个环节。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损失由考生承担。
(一)报名地点、联系方式
文定街4号新人社局三楼(天全县环保局对面)
联系电话:0835-7393568
(二)报名时间
2019年12月2日-12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三)报考资格初审
报名者需持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近期一寸免冠红底照片3张。考生若为退伍军人的,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张。
四、资格审查、体检和考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按照指定时间携带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人员进入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时间电话另行通知。
考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理论、语言表达能力、判断推理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及身体素质等。分为体能测试和面试,体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50%,考核1000米长跑,面试成绩占总成绩50%。依据体能测试成绩综合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招聘单位对拟招聘人员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经审查合格者,发给面试通知书;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面试资格。因考生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面试,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五、聘用上岗
(一)公示
聘用单位根据综合成绩确定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无异议的,待试用期满后由四川天全喇叭河自然保护区管理处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本次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辞职或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工作所出现的空额岗位,按参加此次面试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二)工资及福利待遇
新招聘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期间工资为2000元/月,试用期满后签订劳动合同和森林管护合同,一年一签。工资待遇:试用期满后基本工资2200元/月(含个人部分保险)+绩效(根据年终考核结果确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住房公积金),每月原则上不低于8天的轮休假。
七、纪律与监督
此项工作严格执行招聘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招聘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
四川天全喇叭河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2019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