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招聘乐山市金口河区幼儿园保育员的公告
根据《乐山市金口河区人民政府关于〈关于配备区幼儿园保育员的请示〉的批复》(金府复〔2019〕212号),按照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乐山市金口河区幼儿园保育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一)招聘人数:15名
(二)招聘岗位:乐山市金口河区幼儿园保育员
二、用工性质及待遇
(一)性质:编外用工
(二)待遇:人均每年3.1万元包干使用(含五险)。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
2.热爱幼教保育工作,有爱心、有耐心、有责任心,身心健康,能胜任幼教保育工作。
3.年龄在28周岁(1992年1月1日以前出生)以上, 42周岁(197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以下的已婚女性,且具有育儿经历和经验。
4.初中以上(含初中)文化程度。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在公安部门有过不良记录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曾被开除公职的;
6.有其他不良行为,不宜从事幼教保育工作的。
四、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及程序
(一)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交报名费
(二)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三)报名地点:金口河区教育局三楼会议室
(四) 报名程序:
1.报名者如实填写《乐山市金口河区幼儿园保育员报名表》(含政审内容),并送到所在单位或社区或村委会对现实表现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再到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派出所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2.在规定时间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以及符合加分条件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和《乐山市金口河区幼儿园保育员报名表》,到指定地点报名。
五、资格审查
由教育局工作人员负责报名资格审查。报名者与其他用人单位签订有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报名时应提供用人单位同意其报考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报考。报名者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应聘人员如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名或聘用的,取消报名者的报名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六、面试
(一)面试内容:面试由口试和内务整理两部分组成,其中,口试40分,内务整理60分,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加分: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或保育证加5分,其他教师资格证加2分,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加2分,高中学历(或相当于高中学历)加1分。累计加分不得超过5分。
七、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名额,按面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按《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由教育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若有体检不合格者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八、聘用办法
经体检合格者,面向社会公示7天,若无不良反映,由区幼儿园组织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3个月)。
九、纪律与监督
在招聘工作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十、附则
1.本公告由金口河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2.联系电话: 0833-2718449
3.监督电话:0833-2716687
乐山市金口河区教育局
2019年12月5日
附件:乐山市金口河区幼儿园保育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