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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乐至县乡镇事业单位从大学生志愿西部计划中考核4名公告

发布时间:2019-12-10 11:50:16 出处:四川招考本站采编 2019-12-18 至 2019-12-18

2019年乐至县从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办〔2017〕55号),资阳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团市委《关于从服务期满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中直接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资青联发〔2019〕9号),现将乐至县2019年从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本公告在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srsj.ziyang.gov.cn/首页“人事考试”专栏发布):

一、招聘名额

本次拟公开招聘编制内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乐至县蟠龙镇农业服务中心、乐至县双河场乡农业服务中心、乐至县童家镇便民服务中心、乐至县盛池乡农业服务中心各1名)。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截止2019年12月18日,在乐至县服务满2年及以上,历年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二)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在1983年12月18日(不含当日)至2001年12月18日(含当日)之间出生;

4.同意在招聘单位服务5年以上;

5.符合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回避的有关规定。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

7.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8.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

2019年12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三)报名地点

共青团乐至县委办公室(帅乡大道1号县级机关综合办公区1号楼2楼1210办公室)。

(四)报名材料

1.《资阳市乐至县2019年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一式2份,双面打印);

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本人服务合同(协议)、服务证、年度考核表、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在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乐至县纪委监委监督下,由共青团乐至县委负责组织实施。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考核程序。

(六)领取面试通知书

现场报名的考生经现场审核合格后可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

面试在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县纪委监委监督下,由共青团乐至县委组织实施。

(一)面试方式及分值

本次所有招聘岗位面试方式均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

(二)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及时在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

五、体检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面试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年度考核评定为优秀次数多者优先、学历高者优先、服务年限长者优先)。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缺额,可递补一次。

体检工作在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乐至县纪委监委的监督下,由共青团乐至县委负责组织实施。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体检须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等见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体检费由考生承担。招考单位或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在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级别的其他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由共青团乐至县委负责组织实施,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考核招聘资格。因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缺额,可递补一次。

七、公示

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首页“人事考试”专栏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请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向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青团乐至县委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拟考核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招聘机关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后因自愿放弃或公示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且档案材料齐备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按人事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聘用单位,若面试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年度考核评定为优秀次数多者优先、学历高者优先、服务年限长者优先。

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于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申请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申请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事业单位招聘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硕士学位研究生不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聘用单位对其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此次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九、纪律及其他

(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严肃招聘纪律,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对违反考试、考核和体检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考核和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者给予行政处分。

(四)乐至县纪委监委对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全程监督。乐至县纪委监委电话:028-23353838

十、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事宜有关公告在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发布。因考生未登录相关网站仔细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及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请考生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负责;

(三)本公告由共青团乐至县委、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监督举报电话:乐至县纪委监委 028-23353838

咨询电话:共青团乐至县委 028-23335107

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23322685

共青团乐至县委

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2月9日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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