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青白江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本着“公开、公正、公平”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择优招聘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民主公开原则;
2.公平竞争原则;
3.择优录用原则。
二、招聘单位、岗位、性质及名额
1.单位:成都市青白江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2.岗位: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3.性质:聘用合同制(事业单位编外人员);
4.名额:2名。
三、招聘条件
1. 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本科及以上,法学专业;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4)认真细致,踏实肯干,具有一定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5)身体健康。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接收: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其他不宜从事司法行政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1. 发布公告
时间:2019年12月17日
2. 报名、资格审查
(1)时间:2019年12月17日-2020年1月3日,早上9:00-12:00,下午13:00-17:00。
(2)地点:成都市青白江区司法局政治处(成都市青白江区怡湖西路254号)。
(3)报名手续:报名时,应聘者应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有效证件原件(提交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彩色免冠2寸照2张。
(4)资格审查:报名后,经资格审查,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发放面试通知书。
3. 面试
时间:2020年1月6日-1月10日(具体时间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地点:成都市青白江司法局三楼会议室
内容:通过专业问答重点了解专业知识、自我认知、协调组织等方面水平及能力。
4. 体检及考察
(1)面试合格后,等额进入体检。
(2)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承担。
(3)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对象范围。
五、聘用
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报局党组同意后,上岗试用,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工资、福利
1. 试用期每月工资1800元。
2.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工资待遇按照《成都市青白江区司法局薪酬管理办法》执行;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以及相应比例的公积金;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
七、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成都市青白江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咨询电话:028-83665395
监督电话:028-83667590
八、本公告由成都市青白江区司法局负责解释。
成都市青白江区司法局
2019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