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甘洛县2019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农村小学和教学点教师的公告
为充实小学教师队伍,经中共甘洛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农村小学和教学点编制内教师22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本公告在甘洛县人民政府网(http://gl.lsz.gov.cn/)上发布):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详见《甘洛县2019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农村小学和教学点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一览表》要求的条件和资格,其中报考者持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拟报考岗位“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指与学历相对应的专业条件)两栏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分别相符;报考者户籍所在地完全符合《一览表》要求;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4)自愿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5)往届毕业生的学历、资格证等要求,计算时间截止2019年12月27日。尚未取得毕业证和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指2020年毕业的应届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毕业生),须于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否则取消招聘资格。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在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的。
(5)公费师范生未满服务年限的,或违约公费师范生未办理完违约手续的。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采用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政审、公示、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双向选择、现场报名、考核聘用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和地点:
2019年12月27日09:00-17:00 甘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会议室。
2.报名手续及资格审查
面向全州范围内招聘的报考人员需要提供如下材料:本人学历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户口簿、《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任教学校开具任教1年及以上证明、工资花名册等(证明材料均须任教单位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以上材料需要审核原件收复印件(一式一份)。近期同底2寸免冠红底彩色照片1张。
在甘洛县参与脱贫攻坚、顶岗实习、支教的应往届毕业生需要提供如下材料:
(1)报考人员为往届生:本人学历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户口簿、《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参与脱贫攻坚、顶岗实习、支教的证明材料(由行业主管部门提供),以上材料需要审核原件收复印件(一式一份)。近期同底2寸免冠红底彩色照片1张。
(2)报考人员为应届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学历和教师资格证明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参与脱贫攻坚、顶岗实习、支教的证明材料(由行业主管部门提供),以上材料需要审核原件收复印件(一式一份)。近期同底2寸免冠红底彩色照片1张。
报考人员在现场如实填写《报名表》,经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进行考核。
3.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的规定,参加面试考核的报考人员需缴纳面试费80元。
报名时的资格审核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须经报名资格初审、考核、政审中的资格复核和聘用时人社部门的资格确认等环节,在整个招聘中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违反本公告规定或使用虚假信息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二)考核。
成立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考核小组对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
考核时间:2019年12月29-30日。
考核方式:各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超过各岗位招聘数的3倍时,进行以下两轮面试;各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未超过各岗位招聘数的3倍时,仅进行第二轮面试(微课考核)。
第一轮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方式待定。进入第二轮面试的人员按照各岗位招聘数以1:3的比例,按第一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第一轮面试的分值不计入考核成绩。
第二轮面试以上15分钟的微课考核的方式进行,微课考核成绩分值为100分,报考同一岗位者以微课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优先聘用,微课考核成绩低于70分者不得聘用。
考核合格的应届毕业生同甘洛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
(三)体检。
由甘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考核合格人员体检,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带上有效身份证。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吸食毒品尿液检验(简称尿毒检)。体检、尿毒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根据体检规定,部分项目初次体检不合格,经本人申请,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出现的缺额按考核(微课)成绩高于70分者由高到低依次按程序递补,本递补只进行一次。
体检时间:考核合格的往届生于2020年1月8日上午08:30在甘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集中后统一前往体检地点参加体检。考核合格的应届毕业生于2020年8月12日上午08:30在甘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集中后统一前往体检地点参加体检。
体检地点由考核招聘小组指定。
(四)政审和公示。
对资格审查、考核、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政审。政审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因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考核(微课)成绩高于70分者由高到低依次按程序递补,本递补只进行一次。政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在甘洛县人民政府网(http://gl.lsz.gov.cn/)上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凡以匿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五)聘用及待遇。
1、经公示无异议者,按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到聘用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2、此次公开考核聘用的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聘用管理。签订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的聘用合同。服务期内,不得提出调动;辞职的按聘用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3、此次公开考核聘用的人员工资待遇按国家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五、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及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二)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应的责任;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考核和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
咨询电话:甘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4-7813010
甘洛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0834-7815317
监督电话:甘洛县纪委监委 0834-7919243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此次考核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甘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