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19年下半年宜宾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公安、法检、司法)相关公告规定,现将2019年下半年宜宾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公安、法检、司法)体检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参加体检人员
详见已发布的体检入闱名单。
二、体检时间及安排
具体安排见《体检通知书》,请体检入闱人员务必保持电话畅通,招录机关将电话联系并发放《体检通知书》。
三、体检标准
(一)体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报考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规定检查有关体检项目,该特殊标准未作规定的项目,仍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二)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规定不复检的项目不予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三)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7号)执行。
四、注意事项
(一)参检考生须按《体检通知书》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集中编队参加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体检的责任自负。
(二)需测矫正视力的近视考生请佩戴适合的框架眼镜参加体检。
(三)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听力障碍的考生,请佩戴适合的助听器。
(四)体检前三天参检考生应注意休息,不要熬夜,不要饮酒,饮食宜清淡,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早晨须空腹。
(五)考生通讯工具必须关机并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未按规定交出通讯工具和所带备考用品的,一经发现,即取消体检资格。
中共宜宾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咨询电话:
0831-8221337、8225337
中共宜宾市委组织部
2020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