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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4-28 14:41:17 出处:四川招考本站采编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法规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资中县双河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从事农业方面的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岗位及名额
考核招聘类别:专业技术
考核招聘名额:1名
考核招聘专业:农业经济管理、林业经济管理、农业推广硕士(农村与区域发展)专业
考核招聘学历: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考核招聘单位性质:公益一类
二、考核招聘范围、条件
(一)考核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考聘符合岗位要求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0年届毕业生应于2020年7月31日(因疫情,在该时间内未取得有关证书的,须学校开具相关证明)前取得并提供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资格审查时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证书及材料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考聘下一环节,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境外留学人员和赴台陆生不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限制;港澳居民参加公开招聘时所涉及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按规定认定,不受学习形式限制。
(二)考核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体检合格,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回避规定;
(4)具有聘用专业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
(5)年龄35周岁及以下。{对周岁的计算方式为:如35周岁及以下,含在报名首日(即2020年4月29日)尚未满36岁的人员。}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2)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或明确规定不能聘用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4)受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政务(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限制考聘的人员;
(6)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考核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通过内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njpta.org.cn)发布考核招聘信息,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特别提示:报考者须充分考虑自己所在地区疫情情况,提前做好出行准备,确保安全出行,以免耽误报名时间。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4月29日至2020年5月9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资中县双河镇人民政府一号楼204室(资中县双河镇新街8号)。
3、报名咨询电话:0832-8508985。
(三)考生须持下列相关证件、资料参加报名:
1、《资中县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两份(须电脑打印,粘贴1寸证件照);
2、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四)资格审查:由资中县双河镇人民政府根据考核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审查合格的人员,当场发给《面试通知书》;对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审查的人员将取消考核招聘资格。
(五)考核招聘方式:结构化面试。
(六)开考比例:考核招聘名额与报名人数形成差额即可开考;形不成差额的,取消考核招聘名额。
(七)面试缴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须按有关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人民币80元。
(八)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的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及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通知书》须明确面试报到时间和地点,面试人员在面试当天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体检
体检人员根据考核招聘岗位数量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若面试成绩相同,继续加试,以加试的成绩高低排序)。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考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参加面试人员均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不再递补。体检工作由资中县双河镇人民政府按规定负责组织。
五、考察
考察由资中县双河镇人民政府参照《关于印发〈内江市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内人社发〔2017〕2号)组织实施。考察后认为不符合聘用条件不予聘用的,产生的缺额,按规定程序在已参加面试人员内依次等额递补一次(递补人员须进行体检并合格)。
六、公示
考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后,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收到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县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由资中县双河镇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并报县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后,在已参加面试人员内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须进行体检和考察并合格)。因递补人员不符合聘用条件或自愿放弃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审批及聘用
经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考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准备相关材料,按人事管理权限报县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后办理聘用手续,正式聘用后按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未按时报到又无正当理由的,从该次公开考聘报名之日起,1年内取消其参加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报名资格。
拟聘用人员须与考核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后按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公开考核的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从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算。
八、纪律和监督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从事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九、其他事项
1、为保证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招聘工作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人员一律解聘。
2、本次考核招聘由资中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组全程监督。
3、本公告由资中县双河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
资中县纪委监委:0832-5602516;
资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832-561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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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中县双河镇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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