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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德阳市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笔试成绩与资格审查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8-02 10:12:49 出处:四川招考本站采编

2020年德阳市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笔试成绩与资格审查的公告


根据《2020年德阳市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规定,现将笔试成绩与资格审查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

本次教师公招笔试最低线为16.37分,笔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二、笔试成绩查询

阅卷采用自动化分数处理系统,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申请查分,在分数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本人带其身份证到考试中心申请,查分结果于2020年8月5日前告知本人。

(一)参加笔试考生本人登陆德阳人事考试网(http://www.dykszx.com/成绩查询专栏)查询本人各项情况,包括岗位编码、招聘单位、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笔试准考证号、折前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分数、折前职业倾向素质笔试分数、折前加分、笔试总分数、本岗位笔试名次、是否正取初审。

(二)全部正取进入资格初审考生笔试成绩排名情况(见附件1)。

三、资格审查与面试发证

全体进入资格初审考生,须严格按照我局今年在德阳人事考试网发布的《2020年德阳市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规定办理。

(一)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初审,人社部门复审

考生应该到报考所在地指定的地点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对过时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合格并交费后,当场发面试准考证。面试考务费为每人80元,其中报考市本级岗位的考生,缴费时须携带银联储蓄卡(不含信用卡)缴费领取面试准考证,不接受现金缴费。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等信息详见面试准考证。

(二)资格审查时间与地点

考生按要求到报考岗位所在地进行资格审查。各地资格审查与面试发证的时间、地点和电话如下(区号0838):
   1.德阳市本级(德阳市级部门和德阳经开区)
   时间:2020年8月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地点:德阳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为德阳市岷江东路126号1楼西大厅南半部(世纪联华路口国美电器西侧)。

 电话:审查之前为2220910,审查当天为2222498。
   2.旌阳区

时间:2020年8月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地点:德阳市旌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9楼会议室,地址为德阳市泾河路136号。

电话:2556283。
   3.罗江区

时间:2020年8月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地点:罗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为罗江区环城路东段168号7楼706室。电话:3120911。

4.广汉市

时间:2020年8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地点:广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楼2号会议室,地址为广汉市天津路。

电话: 审查之前为5223851,审查当天为13547005768。

5.什邡市

时间:2020年8月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地点:什邡市教育局第2会议室,地址为什邡市蓥峰北路195号。

电话:审查之前为6730035、8201425,审查当天为13981028088、13990298619。
   6.中江县

时间:2020年8月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地点:中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为中江县凯江镇一环路东段618号2号楼4楼第3开标室。

电话:7255076。

(三)资格审查材料

 考生参加资格审查需提交如下材料:

1.报名信息表原件1份。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3.未就业或已就业保证书原件1份(未就业或已就业保证书模板见《公招公告》附件2第3、4项)。
     4.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岗位才交)原件、复印件各1份。
     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要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

5.委培(定向)毕业生,交委培(定向)单位开具本次报考同意书原件1份。

6.机关事业单位中的在编在册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书面同意其报考的证明原件1份。

7.岗位表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

注: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可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考生为“2018年、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且两年择业期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全部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毕业生,且未有单位给本人缴纳过社保的考生,可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但须签订2018年、2019年统招普通高校毕业生两年择业期未就业的书面承诺书(见附件2,自行下载并签字)。

 8.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附件3)

(四)资格审查递补
   各岗位产生缺额,正取初审外若还有达到笔试最低线考生,则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递补工作仅进行二次。各轮递补最末名次考生并列,则该名次全进初审。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或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五)资格审查防疫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参加资格审查考生按以下要求方能进入面试资格场地:

1.考生进入资格审查点前,应当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资格审查地。

2.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应至少提前7天到达川内低风险地区,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于资格审查当天提供7天内(7月30日及以后日期)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请考生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出资格审查地点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4.资格审查期间,考生要自觉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资格审查结束后马上离场。考生在审查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由驻点专业(医务)马上安排离开审查地点,在备用的隔离资格审查地点进行资格审查;不具备继续完成资格审查条件的考生,由驻点专业(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5.考生在入审查地点当天应签署《2020年事业单位招聘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见附件3,自行提前打印签字,签字落款日期为2020年8月6日),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后续招聘资格,责任自负;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不可抗力需调整资格审查时间(或地点),我局将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838-2220910

附件 1.1.全部正取进入资格初审考生笔试成绩排名情况;

     2.2018年、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两年择业期未就 业的书面承诺书;

3.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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