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中共南充市委党校拟公开遴选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名额
文秘工作人员(参公)2名
二、遴选对象
面向南充市、九县(市、区)级机关已进行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人员。
三、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 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 中共党员;
3. 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 年龄35周岁以下;
5. 具有一定公文写作能力,能独立承担综合性文稿写作任务;
6. 具有3周年及以上公务员或参公管理人员工作经历;
7. 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
8.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9.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有关要求。
年龄、工作经历时间等的计算均截至报名开始第一日。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 尚在试用期内的;
2. 受党纪政纪处分仍在影响期内的;
3. 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未作结论,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 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网上报名
1. 报名时间:拟定于2020年8月26日至2020年9月9日。
2. 报名方式:本次遴选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有意报考者可登录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lzyshbzj.nanchong.gov.cn)“人事考试”专栏下载报名信息表进行填报。
3. 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
(1)《中共南充市委党校2020年度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扫描件);
(2)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扫描件);
(3)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
(4)学历证明(扫描件);
(5)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电子版);
4. 报送方式:报考者将报名须提供的资料电子档和扫描件打包发送至邮箱:2114633298@qq.com。(邮件名称格式为:参公遴选+报考者姓名。
(二)资格初审
市委党校人事处负责对网上报名人员提供的资料进行初审。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遴选职位要求情形的,一律取消遴选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或影响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5:1(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遴选<考调>计划之比),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缩减遴选计划。
五、遴选程序
本次遴选考试采取笔试、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100分,其中: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考试成绩一律按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
(一)笔试(2020年9月12日上午9:00至12:00)
1.笔试内容:笔试不指定教材,着重测试公文写作。笔试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领取准考证:根据报名和资格初审情况制发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以市委党校人事处电话通知为准。
4.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布,笔试全程接受市纪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组监督,不受理查分申请。
(二)资格复审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以遴选名额3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低于80分的,不进入下一个环节)。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审查。资格复审合格的,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资格复审合格人数未达到遴选名额3倍的,该职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电话通知。资格复审材料包括:
(1)《中共南充市委党校2020年度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须所在单位签署“同意报考”并加盖有干部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公章);
(2)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
(3)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近两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5)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一张。
复印件均须加盖材料提供单位公章。
(三)面试(2020年9月19日上午9:00)
面试主要考察报考者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专业素质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面试满分为100分。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以市委党校人事处电话通知为准。
(四)考察
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一并作为考察对象。考察主要采取个别座谈和查阅档案资料等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考察实行“一票否决”制,考察组在考察过程中,如发现考察对象有不符合遴选资格条件或不适应岗位要求等情形的,报市委党校校委会同意,取消遴选资格。综合笔试、面试、考察等情况,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确定。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调人员。
(六)公示和办理手续
拟调人员确定后,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不良反映或有反映经查证不影响调动的,公示期满后,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七)补充说明
1.考生不按规定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相关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2.请考生确保通讯畅通,若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3.在遴选各环节中,因资格条件不符、本人放弃、未按规定参加考试、调动相关环节等各种原因,出现空缺名额的,是否递补由市委党校校委会另行研究决定。考试总成绩分数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面试成绩高低、学历层次高低、工龄长短依次确定排名。
4. 遴选工作中,涉及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和事项,按相关规定执行。
5.本次遴选人员调动后,一律以中共南充市委党校重新确定的职务或职级为准,并按此享受工资待遇。
六、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报名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相关责任。
咨询电话:罗老师 13990886769,许老师17790188987(市委党校人事处)
监督电话:0817-2875188(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一科)
其它未尽事宜由市委党校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1.中共南充市委党校简介
2.中共南充市委党校2020年度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南充市委党校
2020年8月26日
附件1
中共南充市委党校简介
中共南充市委党校(以下简称市委党校)座落在国内闻名的丝绸之城、成渝经济区北部中心城市、成渝城市群区域中心城市和川陕革命老区重要节点城市——南充市,校址位于南充市顺庆区西河北路69号。
市委党校是中共南充市委领导下的正县级事业单位,为大专体制党校,挂牌南充市行政学院、南充市社会主义学院。其前身是1950年3月由中共南充地方委员会创办的地委整党训练班,成立至今已有70余年历史。70年来,在南充市委领导和四川省委党校指导下,历届党校人筚路蓝缕、笔耕不辍,在干部教育培训、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决策咨询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得到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和干部群众的普遍好评。近年来,市委党校多次获评南充市党建调研工作先进单位、南充市脱贫攻坚帮扶先进单位,连续十一届荣获四川省党校系统科研咨政工作组织奖,连续两年被评为中国西部远程教育“优秀学习中心”,长期保持四川省最佳文明单位称号。
2020年,中共四川省委决定在南充开展县级党校分类建设试点工作,市委党校正会同市委组织部全力推进该项工作。按照省委、市委关于县级党校分类建设工作要求,市委党校将按照“国内一流、省内领先”的思路,与南充市顺庆区、高坪区、嘉陵区、西充县、蓬安县5所县级党校共建市委党校新校区,新校区选址南充市临江新区(全省3个省级新区之一),占地面积800余亩(含绿化),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将高标准建设教学培训中心、图书信息中心、学员宿舍、学员餐厅、综合楼、室内文体馆,配套新建教职工住房,满足大规模干部教育培训和管理服务工作需要。
市委党校全体干部职工诚挚欢迎广大青年同志加入党校队伍,为党校事业新发展贡献青春和智慧!
附件2
中共南充市委党校2020年度公开遴选工作人员
报名表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岁) | 照 片 | |||||||||
民族 | 籍贯 | 出生地 | ||||||||||
入党时间 | 参工时间 | 健康状况 | ||||||||||
任现职时间 | 任现级别 时间 | 专长 | ||||||||||
身份证号码 | ||||||||||||
学历 学位 | 全日制 教育 | 毕业院校 系及专业 | ||||||||||
在职教育 | 毕业院校 系及专业 | |||||||||||
现工作单位 及职务 | ||||||||||||
住址及 联系电话 | ||||||||||||
主 要 学 习 和 工 作 简 历 | ||||||||||||
奖惩 情况 | ||||||||||||
年度考核 情况 | 2018年度: | |||||||||||
2019年度: | ||||||||||||
主 要 家 庭 成 员 及 社 会 关 系 | 称谓 | 姓名 | 年龄 | 政治 面貌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
报考承诺 | 本人承诺: 1. 本人严格遵守《中共南充市委党校2020年度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中相关规定; 2. 本表所填写的内容和本人提供的所有材料真实、有效; 3. 本人报考的单位,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法规所列的回避情形; 4. 因个人原因或因所在单位不同意调离的,责任由本人自负。 本人将恪守以上承诺,如有违反,由本人承担一切相应责任。 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 | |||||||||||
所属单位 意见 | 主要领导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 |||||||||||
上级主管 部门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
资格审查 意见 | 审查人: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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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委党校2020年遴选工作人员公告附件.docx添加日期:2020-0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