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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4-09 17:51:40 出处:四川人事信息考试网 2018-04-10 至 2018-04-16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16〕49号)规定及事业单位发展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我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新闻中心专业技术人员2名。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的专业认证。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18年4月10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的专业认证。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
4、在编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所在单位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 4月10日(含)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1978年4月10日(含)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截止时间2018年4月10日)。
6、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1)
四、现场报名、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程序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由报名者本人赴指定的现场递交资料、现场审查方式进行。不设网络报名。
1、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 2018年4月10日至4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2、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成都市温江区海科大厦(地址:成都市温江区海科大厦6号楼2楼60220室,联系电话:028—82726276)。
3、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需携带:(1)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3)体现相应工作从业经验的由现(原)工作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或加盖工作单位公章的工作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工作起止年月、工作表现等)以及社保部门出具的、包含此段工作经历时间段的社保缴纳清单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4)所报岗位要求的证明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如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资格考试合格证(或已通过资格考试的人员证明)、普通话水平一级乙等(含)以上证书、广播电视播音主持资格考试合格证等);(5)在编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书面同意材料(加盖公章)。(6)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红底照片2张(含电子版);(7)由应聘人员自行下载填写的《成都市温江区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新闻中心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3份(附件2)。招考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按照岗位资格条件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4、资格审查合格者,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特别提醒: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应聘人员如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名、考试或聘用的,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面试
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40%。其中,面试满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系政策性加分+笔试折合成绩之和的简称,下同)
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4,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取消该招聘岗位,取消情况将在资格审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告—人事及招考”栏)公布。
1、面试方式、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于2018年4月30日前在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告—人事及招考”栏)公布。缺考面试科目或面试成绩为0分的应聘人员,视作自动放弃,取消应聘资格。进入笔试范围人员的笔试《准考证》由招考单位在笔试前发送至考生。
六、笔试
1、笔试时间:2018年5月12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进入笔试人员由成都市温江区机关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按照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笔试人数之比1:3,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最后一名面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笔试。
3、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能力素质》。
4、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折合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综合能力素质》×50%,满分为100分。
5、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临时旧版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6、政策加分。
(1)加分条件
经组织选派的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10日)并未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以及符合加分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成绩(两科笔试成绩按比例折合后)加分政策。
(2)申报方式
符合加分条件的大学生志愿者,须提供服务地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志愿者姓名、身份证号、确为大学生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单位、协议服务期起止期限、服务期已满、经考核合格、在乡镇(街道)及以下基层服务的年限、未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未享受过政策性加分。特别提示:证明材料上的姓名、身份证号必须与应聘人员报名时使用的姓名、身份证号完全一致,否则不予办理加分手续)和服务证书(如无,则需提供志愿者计划协议书、年度考核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服务地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鲜章),协议书中明确的服务起止期限,与服务地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时间不一致的,均以协议书中明确的服务起止日期为准。协议中未明确起始时间的,以协议签订落款时间为准。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毕业证书、《退役证》以及团以上奖励证书(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人员于2018年5月4日前的工作日内将有效证明材料交到成都市温江区海科大厦60220房间(温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科)备案审查办理加分手续(加分审查联系电话:028—82726276)。
已按规定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不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逾期未提供证明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申请,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7、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公布:笔试成绩于2018年5月30日前在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告—人事及招考”栏)公布。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8、查分申请: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
9、总成绩公布
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等相关事宜,将与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在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告—人事及招考”栏)公布。
七、体检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如面试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科目《综合能力素质》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
(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岗位或行业有特殊要求的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另行规定。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主考机关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二)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笔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如面试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科目《综合能力素质》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上述递补程序完成后,若仍出现空额,则不再递补。
未按时参加体检,视为应聘人员本人自愿放弃。
八、考核
体检合格者由区人社局和招聘单位对其进行考核。考核工作参照《关于我市2004年考录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体检、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对其进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按照已参加笔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如面试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科目《综合能力素质》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
未按时参加体检或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
九、公示、聘用及报到
对体检和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在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告—人事及招考”栏)公布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替补。
公示无异议并经成都市温江区机关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确认拟聘人员名单后,办理聘用手续。在职和非在职的拟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并同单位签订《成都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在试用期结束后应在我区服务年限不少于3年。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原则上不得申请调动。
十、纪律和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规定要求开展公招工作。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监督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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