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下半年公开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我市相关事业单位的编制情况和人员配置需求,按照国家、省、州事业单位公开考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和《西昌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聘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我市拟面向社会公开考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聘名额
本次共计划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2名。具体考聘计划及岗位条件详见《西昌市2019年下半年公开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考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4、五官端正、口语表达清晰,符合考聘岗位学历、专业等要求;
5、30岁计算时间为1989年11月30日,35岁计算时间为1984年11月30日,40岁计算时间为1979年11月30日,详细情况见《岗位表》。
6、服务西昌的“五项目人员”需满服务期,且年度考核均合格及以上;西昌户籍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西昌市户籍的在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上学期间或毕业当年入伍,现已从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公安现役部队退役的士兵并已完成相应学历。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法犯罪或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或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党纪、政纪、校纪等处分影响期内的;
4、现役军人;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不适宜报考的。
三、报名程序
本次考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西昌人事考试平台(xcpta.cnxcrc.com)。网络报名时间为2019年11月25日至11月28日17:00时。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选择岗位。考生登录报名网站后,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考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身份证系二代以上身份证,临时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二)填报信息及上传照片。报名时请登录西昌人事考试平台(xcpta.cnxcrc.com),准确填写报名信息(资料不准确或有错误者,将可能影响资格复审)。报名表上需上传个人证件标准照,30KB左右。
(三)报名表打印。报名成功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2019年11月25日至11月28日17:00)通过报名网站在线打印《报名表》1式2份(报名表打印时间结束后将不能再修改和打印考生报考信息)。逾期未打印者,将不能参加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期间网站不再提供报名表打印功能)。
(四)本次考试需进行网上资格初审,网上报名成功且网络初审合格者可参加现场资格复审,考试审核结论以现场资格复审结论为准。报名时,对岗位要求的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本公告提供的联系电话予以咨询。
四、现场资格复审和缴费
(一)2019年11月30日(8:30——11:30和14:00-17:00)、12月1日(8:30——11:30)在西昌人力资源市场(西昌市胜利东路101号)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和缴费。
(二)资格复审的具体要求和应出具的手续:
1、考生本人需亲自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组对考生的基本条件进行初步审查,考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
2、考生需提供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本科毕业生)、《资格证》(如岗位需要)、《身份证》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其中:
(1)有工作经历和特殊要求的岗位,考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工作经历或专业工作证明材料)。
(2)已就业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本次招考的,所在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注明参加工作时间等信息。
(3)2002年以后毕业的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含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报名表1份(网上在线打印,不得私自修改打印内容,否则后果自负)。
4、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考生有不符合岗位要求、违反本公告规定或使用虚假信息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录聘资格。
5、考生在考聘期间(考试时除外)必须保持电话通讯畅通(在网上填报信息时所留电话),否则因通讯问题(如考生联系电话号码留错、所留电话无通讯信息、欠费停机、无应答等)联系不上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试
(一)考试及成绩计算方式
本次考聘采取笔试结合面试方式进行。
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写作》)×70%+《面试成绩》×30%
(二)考试内容
1、公共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请参阅原四川省人事厅相关文件(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考试复习大纲)。
2、写作。
3、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
(三)开考比例及岗位调整
以岗位计算,实际缴费成功人数与拟考聘人数之比不得低于开考比例,开考比例2:1。报名结束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或者取消该岗位考聘名额,其中:用于定向招聘面向非在编在职且服务西昌的“五项目人员”和西昌安置退役士兵的岗位名额,可调整到其它岗位使用。调减或取消的情况,将于笔试前在西昌人事考试平台上向社会公布。取消岗位后涉及考生所缴纳的考务费用,在西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退费(西昌市大水井12号市政府3楼)。
(四)2019年12月中旬公布《准考证》发放时间。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笔试时间和地点
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笔试工作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的总成绩及岗位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面试人员名单。
考生的总成绩及岗位排名、拟聘用人员名单将于考试结束后在西昌人事考试平台等网站上公布,有缺考科目(或单科成绩为0分及以下)的人员不得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或拟面试人员名单)。
如出现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岗位,该岗位进入面试或体检的考生公共基础科目笔试成绩不得低于公共基础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共基础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为:实际参加公共基础科目笔试的考生平均分的80%)。
(六)面试
面试成绩折合后计入总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在笔试结束后确定,按招聘人数2倍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可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逾期未报名参加面试(或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因缺考等原因造成面试达不到比例的岗位,符合面试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招聘资格。
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面试考务费80元。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
六、体检
根据总成绩及岗位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写作》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若《写作》成绩再次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若成绩仍然相同则进行加试。以下递补均按此程序进行,递补考生须无缺考科目,公共基础科目笔试成绩不得低于公共基础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
(一)进入体检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
(二)体检时间、地点。体检、地点时间另行通知,未按时到达的视为放弃。
(三)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相关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尿毒检。
(四)复检。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后在规定的时间书面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含尿毒检)仍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人岗相宜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再次进行核对,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
八、公示
对考核合格的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资格。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九、聘用
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结与原单位人事调流动手续(或就业派遣手续),并将档案和其他所需材料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和办理调动(聘用)手续,逾期未将档案和有关材料送达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不再办理聘用手续。
对已确定拟聘人员,若在规定时间内拒不签订聘用合同、不报到上班、不服从安排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且3年内不得再参加我市公务员招录考试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考试,取消后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被聘用的人员在试用期满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签定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工作服务期限满5年后方可申请调(流)动。
十、递补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自动放弃等出现的缺额,须经西昌市公开考录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同意后,方可按程序依次递补。
十一、纪律与监督
考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执行国家、省、州关于事业单位公开考聘的有关规定和工作纪律,执行相关回避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在考聘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考试、体检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违反考聘纪律的相关单位和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二、附则
考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通过西昌人事考试平台予以公告。
本公告由西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昌市公开考录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4-3204506(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834-3223354(市纪委监察委)
相关事项提示:
1.请考生网上报名时留下最佳联系方式,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2.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3.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019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