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艺术职业学院2019年12月公开补充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院面向社会公开补充招聘2名编制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报名条件
(一)招聘岗位
国资处干事2名;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其他条件
报考人员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用人单位基本情况详见四川艺术职业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scapi.cn/)。
二、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招聘方式
此次招聘属于编制外招聘。
(二)报名时间
2019年12月11日(上午9:00-下午16:00)。
(三)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不收取报名费。应聘人员须携带好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以及四川艺术职业学院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前往成都市温江区和盛镇星艺大道366号四川艺术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行政楼2楼209)进行资格审查。
咨询电话:028-61718014,联系人:刘老师
(四)面试
资格审查结束后,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内容方式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由四川艺术职业学院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办法相关规定执行。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将不再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四川艺术职业学院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及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通过考察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四川艺术职业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scapi.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三、聘用及报到
公示无异议者我院将为其办理编制外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及工资福利待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我院有关规定执行。报到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纪律和监督
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招聘工作由四川艺术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全程参与监督。凡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本次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028-61718218(非咨询电话,不接受报名咨询)。
四川艺术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