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2019年部分区级机关事业单位面向区内公开选调(聘)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优化干部结构,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绵阳市安州区决定面向区内公开选调(聘)公务员、参公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和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实施。
二、选调单位、名额及选调职位(岗位)
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选调公务员7名、参公人员1名;区行政审批局选调公务员5名;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选调公务员1名;区信息化工作服务中心选调事业人员3名;区公务服务中心选调事业人员2名。
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选调一级科员,事业人员岗位选调管理九级职员。公务员可报考参公单位、事业单位岗位,但不保留公务员身份;参公人员不可报考公务员,可报考事业单位岗位,但不保留参公人员身份;事业人员不可报考公务员和参公单位职位。选调人员办理调动手续时依据报考相应选调职位(岗位)重新确定身份性质和相关待遇,原身份和相关待遇不再保留。
三、选调范围
面向区内在编在职的公务员、参公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工勤身份人员)。
四、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思想政治素质好,具备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3.具备从事选调职位(岗位)的工作能力、水平及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选调单位的选调名额、学历、年龄及其他条件等。详见《安州区2019年部分区级机关事业单位面向区内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需求条件情况一览表》(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
2.近五年年度考核中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或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按照国家或地方有关规定、招聘《公告》约定在录用(聘用)单位服务,未满规定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3日至24日17:00止(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每名报考者仅限报考1个职位(岗位)。
3.报名地点:区委组织部241室(区政府行政大楼二楼)。
4.报名材料:
(1)《安州区2019年部分区级机关事业单位面向区内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1份;由报考者自行在安州区政务网下载。
(2)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或聘用合同(聘用文件)等正式入编佐证材料复印件一份(需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
(4)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选调职位(岗位)要求的相应工作经历证明原件1份(主管部门需加盖印章);
(5)本人近五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盖档案管理单位印章)或单位党组(党委)出具的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证明原件1份;
(6)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7)其他要求的相关报考职位(岗位)材料。
(二)资格审查
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对报名人员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在报名现场确认。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资格,责任自负。
(三)考试
1.领取考试通知书:以报考者提供的报名资料所填报联系方式,进行电话通知,不再另行公告,请报考者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2.考试时间、方式及内容:详见领取的《考试通知书》。面试成绩低于75分者为面试不合格,不予选调。
3.成绩计算:设有笔试和面试的职位(岗位),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仅设面试的面试成绩则为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排名、是否进入体检及相关事宜在整个考试结束后的1个工作日内通过安州区政务网公布,请注意查看。
(四)体检
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若报考同一职位(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设有笔试和面试的先以笔试成绩排序,若再相同以面试成绩排序;仅设面试的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下同),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首次体检有疑问或不合格项目,报考者可申请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对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可实施递补。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选调单位科级领导干部带队组成考察组实施考察,主要考察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综合表现情况等,是否需实施延伸考察由选调单位自行确定。对考察不合格(作出不合格结论的,需符合相关政策规定及《公告》规定的情形且有书面佐证)出现的空缺,可实施递补。
(六)公示
对考察合格拟选调人员,将在安州区政务网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进入下一选调环节。
(七)调动
对公示合格人员办理调动手续,调动手续办理完成时间为发出《调动通知书》之日起的30日内,逾期未办理视为自动放弃。事业人员一律按川办发〔2002〕40号文件规定实行以岗位管理为基础的合同聘用制管理。
六、纪律与监督
(一)报名者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必须真实完整。若发现不符合本公告选调条件、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选调资格,已经被选调的予以退回。
(二)从事选调工作的人员,实行公务回避。
(三)整个选调工作在本次选调领导小组领导下组织实施,选调过程受区纪委监委和区委组织部干监股全程监督。
(四)本次选调工作实施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人事考试工作纪律和要求,按照“公正客观、严谨有序”原则实施。
七、本公告由区委组织部和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16-4595663 (区委组织部)
0816-4336326 (区人社局)
监督电话:0816-4336133 (区委组织部干监股)
附件:
中共绵阳市安州区委组织部
绵阳市安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2月19日